网店实名制或将网购推向更高潮

格比实体店的价格低很多,这是其真正优势所在。一旦实名制后,网络平台害怕政府部门的介入管理,就有可能对商品的档次设置门槛,这样就可能导致很多低档的商品无法进入网购领域,从而让很多消费者再也买不到这类货物。作为经营者,我比较担心的是,实名制只是开始,以后还会出现网店管理收费、缴税等,如此一来,在网上开店就如同开实体店一样成本高了。

  封谟喜:因为申请手续多了一些,而网络交易平台必须抽出更多人力来专门从事对网店的管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可能确实会导致经营者的成本相对会略微提高,但实名制的实行、管理的规范,无疑会改善网购的环境,从而吸引更多人参与,从这个角度上看,其实可能会让经营者的成本降低。

  商凯:打个不一定贴切的比方,在网络实名制实行前,网购给人的感觉可能是去沙岗墟买货,因为流动性大,档次和质量都值得怀疑,于是你好的东西都可能卖不贵,卖不动。而实名制后,就如你开了个稳定的店面,信任度很可能提高,同样的商品可能你卖贵点销量会提高,这不是降低成本又是什么?

  3、公布经营执照信息,会不会导致经营者的信息安全无法保障?

  阡陌:我留意到,意见稿有关网店交易以后出示实体店执照电子版的条文。因为我是业余兼职开网店的,如果一旦实行实名制和公示执照,那我的信息很可能被单位发现,这样我的权益无疑就受到侵害。同时,我的执照电子版公布后,很可能被人克隆,这也是一个很重大隐患。

  封谟喜:正如前面所提到,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人群或你和单位签署相关合约,否则你只要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营网店并不违法,这样就不必惧怕别人知道自己在做网店"老板",我相信单位不能因此而处分你。一个法规的出台,我们不可能苛求它能面面俱到。关于电子执照被克隆、甚至交易信息可能被泄露等问题,意见稿中相关规定可能还不够完善,但其他法规已有相关规定,所以我认为不必担心个人信息泄密。

  4、只"实名"不"登记",是否能起到监管作用?

  阡陌:意见稿中,对于自然人开网店,只需要实名申请,而不需要工商登记、年审。同时,在处罚方面,大多数措施都只是针对网络交易平台,而非网店经营者。如果是这样,很可能造成有的不法经营者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到不同网站上进行经营,但监管部门却拿他们没有办法。

  封谟喜:凡事总有个渐进的过程,目前国家管理部门开始出台这样的法规,证明他们已经开始重视到这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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