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淘宝的“赫希曼指数”研究中小企业的网络路

,只要满足某些使用价值的可以交换的凝聚了人类劳动的都是货,但是什么是品牌商品?品牌货最大的特点是有比较大的markup(成本加价)。品牌商凭什么得到这个markup?凭4样东西:品牌公关、门店环境和陈列、商品、服务。

  同仁堂,古色古香的门店装潢,里面都是木质釉的药箱抽屉,这个就是品牌识别,Coach或者Dior的专柜,国际巨星高雅的巨幅海报,晶莹璀璨而不俗气的灰色、黑色或金色的陈列道具等,纯英文的logo,字体都有讲究,这些都在传达一个概念“国际顶尖的奢侈感受与品质,不与俗流合污”。

  我们很遗憾的发现,都市白领讨论首饰只说Tiffany,谈包包只说LV……哪里看到哪个白领在显示品味的时候说买衣服到凡客的?品牌是一个文化的符号,是都市约定俗成的时尚元素,我们的B2C们,除了销售,丝毫没有文化底蕴。

  再说门店与陈列,你去百货商城买东西,店面环境舒适优雅的,背景音乐很唯美的,这些都是让顾客产生“昂贵价格”幻觉的资本,并让其树立了心理预期。女孩子去Barbie Girl的旗舰店,都是因为喜欢这个主题旗舰店的氛围才买单的。

  服务也是至关重要的,笑容可掬、容貌美丽、身材姣好、走制服路线的导购MM,也是高价钱雇佣的,你支付的价格里面,可能有10%就是为这些服务买单的。

  品牌与公关自不用说,范冰冰的不少新闻,就是在某个高端品牌发布会上如何穿着性感服装。品牌商为什么不太希望做电子商务?因为到了网络上,环境、陈列、服务、甚至品牌等都很难在网络实现和复制(当然,扰乱价格也是原因)。

  传统品牌的品牌无形资产和价值是很高的,是通过品牌策划大师加上无数多的市场营销与公关积累出来的!看看我们的B2C或C2C们,品牌做得好的有几个?凡客都不算!我现在都不知道凡客到底想表达什么,品牌冲击感还是比较差的,还是在卖货而已,请了个愤青韩寒,难不成想表达都市叛逆和自由的风尚?但是和自己的商品特质也不是很挂钩啊,说白了就是一个不靠谱的拉人气的代言而已。做品牌是传统企业的优势,一旦做电子商务,可不要重蹈现在B2C们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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