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迎宁:互联网将使保险更便利、透明、价廉、新颖

     7月10日,“财富管理大讲堂”第三期在青岛顺利举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席魏迎宁做了“互联网+时代的保险业”的主旨演讲。魏迎宁认为,互联网将使保险更便利、透明、价廉、新颖。

  2015年7月1日国务院常 务会议通过的《“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公布,《指导意见》部署的重点行动之一是“互联网+”普惠金融,具体内容是探索推 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指导意见》为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保险的 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魏迎宁表示,早在10多年之前,就有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品牌、介绍产品、业务咨询,但互联网保险兴起是最近 2-3年,经营互联网业务的保险公司不断增多,互联网业务的保费快速增长,2014年末我国的保险公司共144家,经营互联网保险的保险公司达到85家, 约占60%。其中:财产保险公司33家(中资公司25家,外资公司8家)、人身保险公司52家(中资公司34家,外资公司18家)。虽然互联网保险的保费 增长很快,但总规模不大。2014年互联网保险实现保费收入858.9亿元,同比增长195%,从2011年到2014年,互联网渠道保费规模提升了26 倍,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1.7%增长至4.2%。财产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保费收入505.7亿元,同比增长114%,占产险原保费的 6.7%。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保费收入353.2亿元,同比增长5.5倍,占人身险原保费的3%

  魏迎宁认为,销售保险是互联网保险最初形态,产品创新则是互联网保险的另一种业态,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的具体内容是适合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与互联网业态有关的保险和改造传统的保险。

  魏迎宁认为互联网将使保险更便利:网上购买,方便、省时;透明:减少信息不对称;价廉:运营成本降低,保险费率下降;新颖:产品创新,全新体验。互联网不会颠覆传统保险,不是所有保险都能够在网上完成销售,多数寿险会采用网上与线下结合方式(O2O)销售,理赔服务多需要线下,优秀的营销员将成为保险规划师或私人财富管理顾问,嵌入互联网技术的产品创新不会如雨后春笋,互助团体不适合具有理财功能的寿险产品,信息服务有待升级、扩容。

  关于互联网保险的监管,中国保 监会起草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4年12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以鼓励创新、适度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 本原则,从互联网保险经营原则、经营区域、信息披露、信息安全等方面明确了基本规则。魏迎宁表示,保监会对互联网保险的创新,总体上持宽容态度。迄今为 止,保监会对互联网保险业务没有进行过严厉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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