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为“非货币支付”下“紧箍咒”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习惯于在网上通过支付宝购物、转账、支付各种费用。这种有别于一手验货一手交钱式传统交易方式的非货币直接支付方式,已孕育出一个庞大的支付服务市场。就以支付宝为例,截至去年末统计,中国用户已超7000万户,日交易总额超3亿元,日交易笔数超过150万笔。眼下,类似支付宝那样提供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及相应的支付平台已不下数百家。 然而昨天却有消息称:根据即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宝等众多第三方支付服务平台有可能被暂停接入网银的资金结算系统,就是说,它很可能遭到“封杀”。支付宝急了,赶紧发表声明称,将在“管理办法”实施后即刻向央行申办“支付服务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而在许可证办下来之前,支付宝的现有服务功能应该不受影响。 央行的“管理办法”是前天公布的。业界所知,在央行颁行“管理办法”前,任何市场法人想通过提供支付服务来淘金,几乎不受市场准入的门槛限制。但教训加常识反复告诫人们,自由市场必须套上法制的紧箍咒才有可能少乱方寸。具体到支付服务市场,已呈批量发生的服务风险包括服务提供商挪用客户备付金风险,怂恿客户透支风险,客户备付金脱离存管银行体外循环风险,客户与服务提供商合谋进行的洗钱风险,服务提供商与存管银行共同违规使用客户备付金的风险,服务提供商私下转借、转让、出租经营牌照的风险,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的风险,服务渠道本身技术泄密风险,以及央行及地方分支机构在监管环节营私舞弊的风险等等。 央行颁行的“管理办法”共五章50条81款,就防范支付服务的诸多市场风险及必然出现的种种“支付犯罪”,虽谈不上百密无一疏,但基本做到了针对已发生问题的“量身定制”。以此作为议论前提,“管理办法”从以下主要方面体现出政府规范和支持支付市场发展,为百姓“非货币支付”安装“防盗门”的行政善意: 一是构筑支付市场准入门槛,注册相应服务机构,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金门槛为3000万元,跨省经营的则为1亿元。该注册资本金乃必须实缴的经营风险保证金,堵死了以往的“假注资”通道;二是申请支付服务须申办行政许可证在前;三是支付服务提供商累计亏损超过其实缴风险保证金的50%,央行及地方分支机构将责令其停办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四是在“管理办法”实施前已从事支付服务的提供商,允许在一年内申办行政许可手续,逾期未能办结的则将被“驱逐”出支付市场。 根据经验,以往但凡政府出台任何一项市场监管或市场准入措施,都会被部分舆论不分缘由地痛斥为借规范市场秩序之名行行政垄断之实。这一回针对央行的“管理办法”,网上的不满情绪已蔓延发酵。请论者搞清楚再议不迟,由非金融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市场自电子商务开始起步始,就对各类中外资本开放。目前包括支付宝在内,没有一家归国资经营或国资控股。市场初步成型,问题批量暴露,此时着手规范市场正逢其时,利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市场,更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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