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旻:外卖平台间的“独家”之争不能伤害商家的合法权益
署的合作协议各不相同,如果协议中约定了平台将对符合条件的商家或商户给予流量、派单及补贴等不同程度的支持,那么,商家或商户就需要为额外利益承担一定的责任或义务,比如,需要对入驻外卖平台承担一定的忠诚义务。 浙江凯旺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湘南认为,如果没有类似执行“二选一”或“多选一”可以额外获得扶持的措施,通过技术或人工方式,对商家或商户进行下线处理,进而强迫、胁迫或逼迫商家或商户,在不同外卖平台中“二选一”或“多选一”,则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蔡湘南表示,根据目前已知事实,在线外卖平台凭借其相对优势地位,要求商家只签订独家协议,涉嫌垄断,阻碍了同等市场经营者与其开展公平竞争。 受访的法律人士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应尽快介入调查,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违法行为予以严惩,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之后,商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来源:经济参考报 文/魏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