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P2P的四个核心逻辑假设

构,或独立运作。

2013年国务院公布《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是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征信业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条例共分八章,分别对征信机构的设立条件、征信业务规则、异议和投诉、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征信行业的基础规则的建立,也标志着国家正式把征信作为一个行业予以认可。条例一出,从业者颇受鼓舞,于是也出现了一大批新创企业,想要在征信行业的快速发展中分一杯羹。无论行业如何发展,我们相信,对于国人的信用价值衡量尺度将从不同的角度建立起来,随之而来的将是信用服务的大面积应用。可以想见,未来只要有交易的地方,就可以利用到信用服务,这将极大的促使交易的主体遵守契约,诚信交易,促使信用社会的建立。而这,对于直接进行“钱”的交易的P2P行业大为受益。

最后一个假设,是人们行为习惯的互联网化将是大势所趋。

IDC发布的2014年中国互联网产业十大预测中提到,2013年,中国互联网用户数突破6.18亿,国民渗透率稳中有升,达到49%。预计2012~2017年,中国互联网用户复合增长率为6.78%。未来五年,中国互联网用户渗透率远超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

据今年上半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02亿,较上年增加5987万,增长率为24.7%,使用率从42.9%提升至48.9%。网购用户规模的快速扩张为网购市场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用户基础,释放着巨大的市场潜力。网购用户相较于网民的渗透率高达48.9%,增长速度高出网民增速2.3个百分点。2013年网络购物市场交易金额达到1.85万亿元,较2012年增长40.9%。

2013年6月,余额宝的诞生开启了互联网金融元年。推出仅仅2周,购买用户超过250万人,购买金额达66亿元。根据今年年中天弘基金发布的《余额宝运行一周年数据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余额宝规模攀升至5741 .60亿元,用户数突破1亿。在艾媒咨询发布的《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用户研究报告》中,数据显示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在网民间渗透率已达61.3%,意味着超过六成的网民使用过互联网金融产品。其中包括了第三方支付、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销售等。在网民对各类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认知度的调查中,第三方支付认知度领先,占比达到76.3%。

所有这一切都昭示着互联网时代已经真正来临,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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