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武: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爆发的原因及监管的逻辑

街上、咖啡馆像菜市场一样买卖双方了解供求情况,并相互谈价、谈条件,到1792年二十几位股票经纪人在纽约华尔街68号梧桐树下签订著名的《梧桐树协议》时,才给股票交易设立了一些规则,但那不是正式的交易所,也没有其他中介机构给证券交易提供"信用增强"服务,交易平台还是街上、咖啡馆等可以汇集人群的地方。要到1917年纽约证交所才正式成立,进一步将股票交易带上正轨。

股票于19世纪进入中国的经历也基本如此。当时中国没有专门的股票交易所,股票买卖只好到当时大家聚会的场所--茶馆来进行。每天早上,对股票有兴趣的人来到上海的一些茶馆,举办茶会,大家在一起边聊天、喝茶,边交换信息、洽谈交易。口头成交之后,既可以到外面将交易落实,也可以直接将证券在茶会上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茶会代行证券交易的方式一直延续到1914年,那年秋天上海股票交易公会成立,证券交易才开始逐渐走向正式。

所以,今天互联网提供的交易平台跟英美咖啡馆、晚清中国茶馆提供的平台没有本质区别,都是买方和卖方汇集在一起,直接询价、交易,这没什么新的。只是在受众数量上差异很大,互联网的受众范围和信息传输速度是原来的咖啡馆、茶馆所无法比的。

那么,互联网金融目前没有金融中介在其中提供各类信用增强服务,这到底有利于其发展,还是不利于发展?为什么现代金融从保险、银行到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都依赖金融中介、依赖正式的交易所呢?这把我们又带回到金融史的话题,可以说,正是现代交易所、银行、投行、基金公司等机构的出现,才使各金融行业,于14世纪开始初步从原始的大街小巷、咖啡馆茶馆逐步走出来,并得到快速发展。道理很简单,一旦交易范围走出本村本镇,交易双方在相互之间不认识、不信任的条件下是不可能发生跨期价值交换的,尤其在交易额足够大时更加不可能。因此,在跨区域陌生人之间能够进行金融交易之前,必须要有买卖双方都认同、信任的金融中介先发展起来,这样,尽管资金的提供方和需求方相互不认识,但他们用不着直接交易,而是都跟他们信得过的金融中介交易,金融中介提供的是珍贵的诚信和信任。这也是为什么金融业的品牌比一般商品的品牌更加重要、更加不可替代;这也是为什么在大家都愿意跟老牌金融公司交易之后,要建立新的金融品牌很难。

虽然互联网提供的金融交易平台非常广阔、潜力巨大、成本也低,并且会使许多银行的物理网点变得不必要,但并不是谁都能快速发展,不是谁都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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