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姚建方在接受《中国质量报》记者就“网购遇欺诈”问题采访时表示:此案例较为特殊,一般消费者进行网购,是不会跟卖家直接联系后就付款的。”她说。
商城封店的举动略显不妥。商城首先应帮助买家和卖家建立沟通,使双方在资金的流向以及后续的处理方面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封店。其次,卖家出售的商品存在虚假发货、欺诈的行为,商城可以对卖家施压,或以罚款的方式,或以警告的方式,迫使双方进行沟通,而不应简单以过期封店的形式处理,因为说到底,首先要保证消费者的资金安全。
该商城在对商铺认证、监管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旗舰店是一种处理方法,普通店铺是另一种处理方法,这很不合理。商城有对卖家监管、处罚的责任,毕竟,商户的入驻是要符合商城进驻资格的。
目前电商的漏洞显然存在,消费者处于劣势地位。对于消费者来说,应选择正规的消费平台,在购物中要保存能够作为证据的截图、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电话录音等。网购出现问题时,如果电商网站难以解决,涉案金额又达到一定立案标准,可以选择诉诸法律来维权。
以下为该报道全文:《电子商务呼唤质量管控系列报道之一:商品调包 卖家失踪》
编者按
本报编辑部3.15新闻线索征集启事发布以来,陆续接到一系列关于电子商务方面的质量投诉。有消费者遭遇商品调包、卖家失踪、订单不翼而飞;有消费者想要维权却因电子取证难而卡壳;有消费者赶上霸王条款,“七天无理由退货”和“三包”成泡影;有消费者买到的服装比标准型号大一号;等等。这些问题有的暴露出网络交易产品的实物质量问题,有的反映出电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问题。本报今天推出“电子商务呼唤质量管控系列报道”,一方面旨在为消费者提个醒:在享受网络购物方便的同时,别忘了提防那些花样百出的诡异陷阱;另一方面也想给那些雄心勃勃的电商企业主一个忠告:加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投诉、风险分析、信用管理与保障等系统已经势在必行。
拍的是小米3,收到的是杂牌机;付款前卖家热情接待,付款后卖家不知所踪……这样的网购经历,让山东的李先生这个年过得着实添堵。2月12日,李先生联系到本报采访中心3.15报道组对此事进行投诉,希望能给广大使用电子商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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