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第三方支付最终会回归到专业领域支付

是越来越大的。但是你有这么巨额的资本金时,你怎么保证你的资本金安全?就是把它放在银行,吃存款利息,买国债的债券吗?这个是安全的,但是,收益是很少的,你要想来支撑你这一个担保公司的发展,应该说是非常困难的,这也就是说很多的担保公司最后不得不走向的变相自己放贷和自己去投资的这样一条歧路。

因而,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让P2P平台业务更多的发展,这条路是难以为继的。通过提取风险准备金的方式来保障客户的本金安全,随着你的不良贷款的产生,你的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也要上升。什么才能够支撑你准确的来提取存款准备金呢?是你对于客户信用的分析,因而,这种方式它也要受制于信用征信的发展。

在中国征信体系缺失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对借款人的资信进行比较好的分析,我们国家也缺少财产的登记制度,我们对出借人的资产情况和他是不能有风险的承受能力也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因而,这两条是制约了我们P2P发展的很大的瓶颈。而基于电商平台的网上借贷,又其特有的征信体系来健康发展,在其他的能够让你看得到客户行为的平台上,你自己能够建立独立的征信体系的话,那么你的这个P2P平台能够比较健康地发展。

众筹模式大家知道其实是有多种的,最初的众筹是大家筹钱来办一些事情,有的是有偿的,有的是捐献的。而现在我们国家更多的人是通过众筹的方式做债权众筹和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基本上就是我们刚才说的P2P,现在有更多的人在做股权众筹。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应该说股权的众筹有它广阔的发展前景。在本次《证券法》的修法当中,大家也借鉴了国际经验,也希望通过修法给股权众筹留下空间。

第三个问题,我想讲一下对网络借贷和众筹融资的监管建议。第一,纯信息平台应该是P2P和众筹监管的基本底线。我们现在很多P2P公司最大的风险点就在于他有资金池,而且这个资金池的资金这个平台是可以动用的,现在有很多想自己健康发展、稳健发展的P2P公司,他们主动的提出来要把他们的资金在第三方去存款,由第三方平台对他的资金进行监督,我想这个是防止风险非常好的措施。但是它仅仅是防止的卷款逃跑的风险,而不能够很好的控制出借人的风险,真正要控制出借人的风险,还有赖于征信社会的建立。

第二,小额分散是对投资人保护的重要方法。信息真实披露是对融资方的基本要求,我们需要对于借款人的信息要认真的披露,对于股权众筹来说,信息的披露就更重要了。这是在融资方,就是筹资这一方。限制投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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