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卖假货刷单冲销量?没那么容易了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网购的商品货不对板、说好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却无法实现,由于缺乏权威的评价标准,电商平台一直游离于监管边缘,各类投诉较为集中。但以后,不规范的电商平台,估计难以持续了。4月13日,由东莞质监督部门主导起草的两项电子商务平台国家标准正式对外发布,将倒逼电商企业规范管理、有序竞争,并建立了国内首个电商平台质量评价体系,消费者可根据平台的星级标准来判定其靠谱程度。发布会当天,包括中电港等3家电商平台首吃螃蟹,拿到了第三方认证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质量评价”证书,获评等级在3-4星。

  东莞发布两项电商平台国家标准

  电子商务是目前全国较为活跃的朝阳产业,但由于缺乏完善的质量管理标准,近年来在电子商务领域暴露了大量的商品质量、交易欺诈、交易安全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亟待标准来引领和规范。东莞市质监局局长罗晓勤在会上指出,东莞作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其产品和服务质量对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很重要。据介绍,2015年东莞市的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3390亿元,全市电商网络经营主体达到5.5万户,约占全省15%。“正因为考虑到产品和服务质量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东莞抓住机遇,先行先试,率先主导起草两项电子商务平台国家标准,倒逼电商企业规范管理、有序竞争。

  据介绍,东莞市质监部门通过对电子商务各类标准进行梳理,从交易模式、业务环节和角色三个维度进行需求提炼,主导起草了电商领域的两项国家标准:《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与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质量评价与等级划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两项国家标准。这两项国家标准对电商平台商品信息描述真实性、避免虚假宣传、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才能销售等均有详细规定,已于2015年1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罗晓勤指出,相对于建立标准,更重要是推动标准的落实、应用和实施。

  国内首创为电商平台评级

  为推动两项国标的实施,东莞还建立了全国首个电商平台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率先对电商企业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推动电商产业优胜劣汰。

  “该体系是两项国标的具体应用,也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电商企业的第三方评价”,罗晓勤称,旨在通过评价来规范电商平台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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