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打假团一月业绩为零 网友质疑打假为赚钱
”主要的盈利模式,就是为企业提供网络事件营销的整体解决方案。“我们既能帮助它搭建一个B2C 电子商务的网站平台、做系统架设和维护,还能全方位策划宣传、通过网络策划炒作,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 ”
令人无法理解的是,这样的业务是否恰恰与其打假对象淘宝网形成正面竞争呢?黄相如表示否认:“企业可以进驻现有的网购平台,也可以自己搭台,好比一个是去百货公司开专柜,一个是自己开专卖店,两者并不冲突。” 据了解,由于对这样的说法不买账,很多网友在天涯等论坛对黄相如进行言辞激烈的抨击。黄相如表示,这些帖子“背后有人”,动机值得怀疑,他已经通过自己的渠道删掉了一些,“打假过程中会遭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因为我动了他们的奶酪。 ” 是谁打开了潘多拉魔盒 制假售假是一种特有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暗含多种因素,一方面,消费者的“贪利”心理惯养了假货,而利益驱动也引诱了制假者蜂拥,某些部门监管的暂时缺失也从某种程度上纵容了假货。上世纪60、70年代,全球制造基地日本也“假货”泛滥,当时,并没有大规模网络交易平台。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更表示,“我不怀疑中国的假货市场大,不过,纵观地球的经济演进,假货的盛行永远是在人口密度高的国家的发展有点看头时出现,无可避免。 “由于公众对新兴的电子商务平台的接受和了解需要一个过程,而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又超前于有关市场管理者的相关法律规章的制定。这就是大部分人打假的情绪和行为上,存在指向性上的模糊。 ”有关人士这样认为。 市面上有太多的假货制造商,实体市场中假货泛滥程度远远超过网上,而且线下打击力度较轻,假货才会卖到网上,最受消费者欢迎的淘宝也就成为间接地受害者。而在现实中,假货问题远没有得到实际解决,在假货源头一直存在的时候,去苛求网络上没有假货,无疑是天方夜谭。 ■“被打方” 交易平台没有“打假”权利 在网络打假团摩拳擦掌的同时,作为“被打方”,国内一些知名网购交易平台也有自己的苦衷。 “交易平台的确有自律和监管的义务,但从法律意义上讲没有‘打假’的权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欢庆表示。 记者了解发现,淘宝网的无奈确实如此。因为一定需要有品牌所有企业或执法部门提供的法律文件,淘宝才能参与打假。此前阿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