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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热遭遇维权难 电商信誉频遭质疑

买卖合同无条件解除权。在网购中出现卖家用盗图等形式欺瞒消费者,或者电商用促销的噱头欺骗消费者等行为,都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存在买卖双方实际上的不公平现象。因此,赋予消费者在买卖合同中无条件解除权,有利于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实质公平。消费者在发现商品或服务与宣传中不符的情况下,可及时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家退货还钱,有效避免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而蒙受损失。

  2、网购中引入民事赔偿,网购责任划分要明确。如今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的打假行为,多数以行政处罚为主,很少涉及民事赔偿。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很难得到电商的直接赔偿。同时,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遭遇不法商家时,消费者只能选择向与之产生直接交易的卖家进行索赔,无法对电商经营者主张权利,因此,就需要在引入民事赔偿规定的同时,明确划分网络购物平台上的责任与义务,电商也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侵权或连带侵权责任,从而迫使平台约束其商家,实现网络内部自律,从而降低消费者网购风险。

  3、网购纠纷就近、就地解决。网购维权难的又一重要原因是商家考虑到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过高,从而肆无忌惮地欺骗售假。很多情况下,网购的买卖双方处于不同地区,维权时若向消费者一方倾斜,遵循《民事诉讼法》案件受理管辖权“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实行消费者就近、就地解决纠纷,无疑将在很大程度上唤醒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4、明确建立网购专门执法机构,有效实现监管,及时处理消费者维权投诉。目前,消费者的网购维权举步维艰,与没有直接明确的分管部门有很大关系。因网络维权问题涉及内容与传统维权有很大差异,要让消费者真正做到“投诉有门”,还应该建立专门机构,实施全时段、全方位的监管,在投诉产生时迅速介入,及时应对消费者的维权投诉,从而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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