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双十一天猫网购遭遇超卖 申请退款无人理
个原因是商家的违法成本很低。大多数情况下商家主要承担民事责任,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消费者获得的赔偿远远低于商家因违法行为而获得的收益,更不能起到惩罚违规商家的作用”。
记者随后在新浪微博中搜索“双十一欺诈”,发现有超过350条的相关微博,其中大多数以投诉商家为主。 而与网上一片“讨伐”声截然不同的是,在线下真正对于上述种种行为进行投诉的却寥寥无几。 “说实话,如果不是你们找到我,我能做的也只是等待。”朱丽告诉记者,这次网购经历虽然实在“令人倒胃口”,“但为了区区100多块钱让我大费周章的投诉,这里面的人力物力财力是我耽搁不起的,而且其中的很多像找证据的这些环节,都是我一个消费者和商家‘玩不起’的”。 22.99%的人选择“不知道去哪投诉”;30.69%的人选择“不相信投诉有用”:29.36%的人选择“投诉成本太高,不值得”;16.96%的人选择“取证难”——正是这些原因“造就”了在此次调查中,有42.59%的被调查者在网购中遇到侵权事件时,表示“一般不会去投诉,只有遇到特别不满意的才会去投诉”,甚至还有36.73%的人表示投诉或维权“太麻烦了,放弃维权意愿”。 “大多数消费者在权利受侵害时难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这是因为维权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都比较高,相关证据很难取得,容易被篡改、删除。”阿拉木斯说。 五成多人建议完善电子商务立法 针对网购维权中存在的问题,有55.58%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规范,有效监管电子商务市场,提高电商的违法成本。另外有25.81%的人建议建立专门的网络购物维权渠道。 对此,阿拉木斯介绍说,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年商务部发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在促进电子商务与网购健康和谐发展、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引导以及保护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这些规定有些过于偏重于从行政管理角度出发,不能完全解决网络交易中的全部问题”。 “上述规定属于部门性规章,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在执行贯彻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阿拉木斯向记者透露说,“目前,正在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在考虑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