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岱青:网络代购属于灰色地带

张彦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一审开始,我们一直认为本案有一些指控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尤其是对社会上反响比较大的偷逃税款113万元以及最后一审判决认定的109万元的偷逃税款的数额,我们一直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北京高院采纳了我们这个意见,认为原审判决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据此需要重审。接下来在重审过程中,可能还会有一番激烈的辩护过程,然后决定重审的结果。”张彦说。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认为这一案件在网络上有不少争议,主要源于网络代购的特殊性。

“网络代购一直是属于我国的一个‘灰色地带’,虽然每年销售额很大,也一直备受关注,但其运作的规范性一直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这样一个有威慑力的案件,量刑比较重,让代购卖家们都很慌张,不少网店都选择了关门。”莫岱青说。

加大对代购行业监管的信号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483亿元,而2010年和2011年,这个数字分别是120亿元、265亿元。显然,海外代购已经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目前,化妆品、奶粉、箱包占据代购商品前三,紧随其后的是服装、电子产品等。

而“空姐代购”这种新型代购方式近几年才出现,它的兴起与2010年海关的关税新政有一定关系。

2010年9月1日,海关将个人邮寄物品进口应征税税额起点从500元下调到50元,引发了海外代购行业的洗牌。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助理研究员方盈芝指出,在关税新政出台之前,海外代购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个人去国外购物或专业的代购团队去海外购买目标性商品,运回国内后再开展业务;第二类就是个人卖家通过海外购物网站邮购回国内,再进行代购;第三类是海外卖家通过自身所处环境优势,帮国内买家代购,再邮寄给买家。

而关税新政对后两类情况冲击较大。

由于2010年海关新政只涉及邮寄,并未涉及过境人员的行李物品,一些网上商家利用这一机会推出“空姐代购”吸引消费者,通过空姐、导游、留学生等“空中飞人”以个人携带入境方式来避税,“空姐代购”这一代购模式正是在这一特殊背景下出现的。

不过,业内人士也表示,海外代购“看上去很美”,实际上风险很大,一旦受骗,维权成本将很高。

我国代购规模庞大,有调查显示约有10万人在从事此行业。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这其中很大一
分享到: 微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