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或是电视购买物品,到货之后发现此货非彼货怎么办?或者一时冲动买下东西,结果收到货时却发现使用不了又该怎么办?   8月26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的《消法》修正案草案提出: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但根据商品性

Posted at 13-09-02 by Simplex views(90)

已施行近20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今年启动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近日听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针对争议较大的网购7天无条件退货,《草案》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货物之日起7日内返还

Posted at 13-08-30 by Simplex views(1758)

昨天上午,郑州市民王先生向东方今报记者讲了一件烦心事儿:他的女儿刚刚上班,为尽孝心,接连5次网购衣服和洗脚盆送于他和老伴。而王先生说,网购回来的衣服和用品,要么不合身要么质量不过关容易坏之前他为了让女儿高兴,都说东西可好,而现在,他不得不告诉女儿真相。   女儿五次网购尽孝父母难开口物品都不行   郑州

Posted at 13-08-29 by Simplex views(57)

已施行近20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启动大修,备受关注。修改后的消法草案与现行法相比,改动条款达近三分之一。   在初次审议基础上,《消法》修正案草案昨天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对于备受关注的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二审稿完善并补充了消费者后悔权的不适用范围,明确:鲜活易腐商品、被拆封的音像制品等不

Posted at 13-08-28 by Simplex views(54)

网购摸不到实物,邮寄回来的货物会不合适;网上卖家说得热火朝天,有时买到的却是假货;看别人的评论说好,自己买回来就变样了网购,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和实惠的同时,也暗藏陷阱。   那么,如何才能趋利避害,在纷繁的网络大卖场中选购到物有所值的商品?我市一位曾经长期代人网购赚积分的王先生有着自己的经验之谈。

Posted at 13-08-27 by Simplex views(27)

这一日时近晌午,小北接到周大明的手机,两人相约共进午餐;周老板话里话外显得十分兴奋,最后还神神秘秘告诉小北他这回真收了个大宝贝。   小北风风火火赶到饭店,包厢里已摆上了凉菜。小酒三杯下肚,周老板说起了正题。   北哥,这回我带了个大宝贝给您过目。不过咱可说好了,出了这门,可不兴往外面讲周老板说。   

Posted at 13-08-26 by Simplex views(73)

在这个极速发展的网络时代,在这个信息流通异常便捷的时代,个人信息是我们极力保护的隐私,却也因为使用得频繁而随时有泄露的危险。哪怕只是一张快递单,也承载了太多信息。有人把废弃的快递单当作废品随手丢弃,却有人捡起快递单按图索骥计划违法犯罪的勾当。于是,有人就因为这不起眼的快递单招来杀身之祸   快递单招来

Posted at 13-08-23 by Simplex views(117)

家里大部分家具都是从网上买的刚刚布置完新家的曾小姐晒出了自己的网装杰作:墙纸,建材城里卖500元,在网上220元就搞定了。电视柜,先是在家具城看上了一套,可价格太贵。后来网淘到了几乎一模一样的,仅花费了1000多元。全部算下来,采用网装至少省了1万元。   对于很多人而言,网上逛店已然成为一种习惯,并开始通过网

Posted at 13-08-22 by Simplex views(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