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近日,工商总局与淘宝的一场“嘴仗”让网购假货再次成为争议的话题。虽然工商总局和马云最终握手言和,但关于“非正品”和“假货”的差异引起网友热议。
工商总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检测结果,其中淘宝网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对此,淘宝店小二表示不服,双方打起嘴仗。马云近日在香港演讲时称,所谓“假货”只是未得到官方认证、注册造成的“网货”。
到底如何界定非正品,与假货有何区别?现存网购的几种模式中,哪种容易出现假货?如何在网购中买到真货?消费者又对此抱何种心态?
马云:一部分假货是“网货”
关于非正品与假货的问题,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副司长杨洪丰称,非正品不等于假冒伪劣,不是一个概念。此前的抽查所公布的为“非正品”,并非“假冒伪劣”,非正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翻新产品、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产品,无3C认证产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者使用说明化妆品中的标签说明产品等等。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2月2日在香港与青年分享创业经历,提到了“网货”这个新词。谈及假货时,他表示许多所谓“假货”只是生产者未得到官方认证、注册造成的。外界所称的淘宝假货很大一部分是“网货”。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里告诉新京报记者,法律上的假货,是指伪劣产品,侵犯商标权。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冒用他人商标、冒用生产者名称、商标不规范,应该被视为假货。而生产厂家生产或授权生产的,都是真货。比如中国某地未经授权生产了LV包,贴上了LV的标签,那就是假货。
马里同时指出,非正品并非法律概念。按照工商总局在报告中所做的界定,非正品中包含了假冒伪劣产品,但不等同于假冒伪劣产品。
针对工商总局所说的非正品包含“非正规授权渠道”,马里认为,非正规渠道中包含了窜货行为,窜货是经销商跨过自身覆盖的销售区域,靠差价牟利的一种行为。但通常窜货所卖的商品是真货。比如汽车零部件,在4S店外买,也可能买到真的。窜货是民事合同责任,并不是违法行为,与走私偷税漏税不同。
“涉及第三方卖家更应谨慎”
据业内分析人士称,根据交易双方类型不同,通常网络购物包括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个人)、C2C(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