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刷客月赚万元 律师:刷客行为涉嫌欺诈
师,是否真的已经见“光”?网购第三方交易平台,是否已有监管措施? 采访中,淘宝店主张媛(化名)坦言:“快速刷钻的基本都是骗子,还是别信的好。”不久前,张媛加入一个淘宝新人交流群,无意间接触到职业好评师。“对方声称短期内可将我的店铺升级到皇冠,并承诺所有刷客都是实名认证,淘宝网(管理者)绝对查不出来。”抱着一种侥幸心理,张媛与对方达成协议。然而,就在几日后,张媛的店铺被淘宝网站查封。 邯郸网店主小珍也有类似经历。网店刚建立,小珍召集亲朋好友冒充消费者,到自己的网店拍商品,假装发货、假装收货、再将好评写得天花乱坠。达成目的后,小珍再通过支付宝将钱款退还亲友。虽然没有雇职业刷客,小珍还是被淘宝管理人员盯上,并接到了客服打来的警告电话。 对此,记者通过淘宝客服了解到,淘宝网是明令禁止通过虚假交易提高信用度的行为(即炒作信用度、恶意刷信誉),淘宝网会定期排查网店评价,一经发现会员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直至冻结账户永久不能开通。同时,客服人员表示,淘宝网设有专门举报渠道,如果消费者发现卖家有炒销量的行为,可在线发起举报。 律师说法:刷客行为涉嫌欺诈 针对职业刷客的行为,记者咨询了省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廉莙。他说,我国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据廉莙分析,消费者网购时往往会习惯性地查看店家的销售记录、信用等级、商品评价等信息,以确定卖家是否靠谱。上述组织者雇佣相关人员作为职业刷客,以发布虚假信息和欺骗性语言获取网络经营者给予的薪酬,是一种严重不诚信,且具有欺骗性的行为。 河北时代经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娄广平认为,刷客组织者涉嫌非法经营罪,制造虚假好评,误导消费者,有欺诈嫌疑。单纯的刷客虽然不是消费者,但仍要为其发布的消息承担法律责任。为拿到提成写好评,其实质是与组织者同谋。另外,刷客向主管交管理费,一经查处,刷客权益没有任何保障。 廉莙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将这些不诚信经营者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作为警醒。此外,对于商品评价、点赞等信息,应该实行实名制,即由网络买家亲自实名回复,这样才会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最后,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