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虚假网店起家 卷走7.8万人4.7亿

商品发展VIP会员,提出“让消费永享利润”的理念,简称C计划。在推行C计划的过程中,宝矿公司还推出了投资额达到一定数额发放汽车、电脑、手机等奖励措施刺激会员投资。

宝矿公司因返利款紧张,于2012年1月9日将注册资本2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股东由3人增加到29人。随后继续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17省7.8万多人受骗

经查,宝矿公司自2009年起以电子商务等各种运营模式进行违法经营,以会员投资额10%~25%的高额回报吸引发展各级代理商,通过代理商以高额返利的方式变相吸收社会公众存款,利用后面会员的投资资金返还先期会员的投资返利,目的是宝矿公司股东及各级代理商通过维持公司运营而实现持续非法牟利。

2012年8月21日案发时,宝矿公司共发展17个省89个市的市级代理商,通过代理商发展会员达7.8万余名。据统计,宝矿公司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达4.7亿余元,会员未提现现金积分仍有5.5亿余元;宝矿公司被冻结的各账户资金总额仅有141万多元。

南山检方这次起诉的8人,都是宝矿公司在各地的代理商,同时也是宝矿公司的股东。他们还拥有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市场总监、网络总监等身份,其中还有两人分别是宝矿公司的财务部负责人和财务部出纳。

揭密:沿用非法集资老套路披上互联网外衣

南山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总结了该类案件的行骗手段,其实仍然没跳出从上世纪20年代开始在美国最先流行的庞氏骗局模式—利用虚假项目吸引投资,后投资者支付前投资者的本金及利息,只是用互联网重新包装了一下。

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使用后期投资者的资金支付前期投资者的返利及本金,待资金紧张无法按承诺的日期和数额进行返利时,则谎称公司即将上市,以置换股权的方式对老会员的返利提现进行消化,继续吸收公众资金。狡猾的犯罪分子运用上互联网科技后,让他们的犯罪行为更具迷惑性。

首先,他们把包装合法化,使迷惑性更高。犯罪分子均是通过设立公司等合法形式来实施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同时打着电子商务、IT新技术等新兴产业和技术的旗号迷惑、吸引投资者,甚至利用政府资源为自己镀金,即“挂羊头卖狗肉”。如宝矿公司在一些地区甚至得到了当地政府资金扶持。

其次,他们的操作流程网络化,隐蔽性增强。互联网平台非法集资活动利用网络进行宣传、销售、返利及兑现等,投资者与网站的资金往来也是通过网上充值或电子转账。这样一来,增加了查处的难度。

再次,因为互联网的优势,使得
分享到: 微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