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 遇商家多重阻拦

宝网上,一些商家在页面中表示,实物与网上照片有差异,不影响使用,消费者不能要求退换货;由于货运原因导致商品发生问题或无法使用,经营者不负责;还有的电子产品商家约定商品有瑕疵时,只能要求修理或更换,而不能退货或折损;甚至还有的约定快递一经签收,卖方概不负责等。

另一方面是设置退货附加条件,有的电商企业要求消费者退货前必须激活“财付通”或其他收款方式,有的要求退货前必须先填好评等。

消费者孙女士8月初在淘宝网购买了一个158元的女士提包,收到后感觉包颜色不正,皮质粗糙,就申请退货,没想到卖家的答复是:退货没有问题,但必须先在其网店对该商品填写好评。

“可是我填写完好评后,卖家还是拒绝了退货申请。我特别生气,就向淘宝网投诉要求退款。”孙女士说,但是目前仍没有收到退款。

此外,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也没有完全尽到管理责任。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第三方平台只明示了经营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中一项或两项,有的只公布了网店名称和QQ号码,没有其他有效信息,不方便联系和查证。

消保法规如何落到实处?

消费者不满“特殊商品”被拒退,然而,电商也在叫苦:有些人甚至利用这一规则钻法律漏洞来“恶意消费”,将商品更换为假货,或部分正品配件更换为假冒配件,随后进行退货,再将正品或正品配件出售牟取不法收益。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指导电商企业通过细化制度、完善程序等有效举措,将“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落到实处。

邱宝昌等律师认为,当前应该细化退货制度,明确什么样的能退,完善退货的程序,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应该监督规范网店落实责任。

记者采访淘宝网的多个商家,他们说,退货后的商品绝大部分将重新回到市场,为了保障此后的消费者权益,应该将“商品完好”明确为“不污不损且不影响再次销售”。

北京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应多留心网络平台的条款,其中往往暗藏“猫腻”,有的故意用细小的文字书写,或在文字表述上模糊、晦涩;有的将本来可在主页规定的条款故意置于其他网页,不加以说明;还有的设置点击链接,使消费者容易忽略等。据新华社北京9月14日电

新华社发(来源:《郑州日报》;文/关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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