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1号店、唯品会等电商无理由退货落实不力遭约谈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在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之后,网购的落地情况成为业界最担心的话题之一。北京商报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就落实“新消法”关于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这一规定,与阿里巴巴、京东、1号店、苏宁易购、当当网、中粮我买网、凡客诚品、亚马逊、唯品会和聚美优品等10家大型电商进行了约谈。

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表示,除法定排除情形外,电商企业要对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说明理由进行明确标注。只要商品本身完好,消费者为查验商品而拆开外包装的情况不构成拒绝退货的理由。第三方电商平台要履行自身责任,确保该反悔权的落地。

在中消协6月底发布的“新消法”实施百日情况调查报告中显示,七天无理由退货权最受网民欢迎。根据调查结果,仅有4.92%的网民对于网购企业落实“新消法”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情况“不太满意”或“非常不满意”。

造成网民不满意的主要原因是对“网购企业退货要求苛刻”和“退货手续繁琐”。这也成为电商企业被主管部门约谈的导火索。(来源:《北京商报》 文/李铎 卢亦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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