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购物记录与网上法庭审判系统无缝对接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依法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甲诉被告深圳乙公司、天猫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   与以往不同的开场宣布,预示着这是一场与众不同的庭审。   5月28日下午,余杭区人民法院23号法庭,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正式开庭。   环顾法庭四周,法官与书记员依然端坐法庭,只是面前多了一台电脑和一副耳麦。原告与两被告始终不见踪影——原来,他们分别坐在杭州市西湖区、深圳市南山区、杭州市余杭区各自的办公室桌前。   原被告参与庭审的方式,则是电子商务网上法庭上的五路视频,以此实现不同地域间参与主体画面和声音的实时在线传输。   几乎所有流程都在网上完成   这起案子的起因是,买家王甲在天猫网上买了38罐营养品,但认为这些营养品超范围、违规使用营养强化剂,要求退一赔十。   在线庭审中,各位当事人都表示,已经在开庭前通过在线阅读确认过权利义务和庭审须知。   这时,审判长已经看到了买家起诉所称的营养品购物全部信息。   原来,买家选择在线起诉时,输入订单号等,这起交易的全部信息便实时导入法院平台。比如,买的是何种商品,价格多少,收货人是谁,卖家是谁,购物时的旺旺聊天记录、确认收货时间有没有超过三包期限等。   一清二楚的客观交易记录提交到在线法庭,完全省去了审判长发问的时间。整个举证过程只有一样东西是实物,那就是买家起诉的争议营养品。   买家提前把它通过快递寄到了法院。举证时,与买家核对快件单号后,书记员当场拆封展示。   这时,电脑另一头的卖家提出异议,认为这罐营养品需要通过防伪验证。于是,书记员又当即通过在线登录防伪网站和微信扫码方式识别真伪。   上述一系列操作的实时影像,都通过证据展示这一路视频清晰传送到原、被告电脑上。   在验证结果面前,卖家最终认可了该产品为其公司所生产。   庭审很快结束,将择日在线宣判。   法官介绍说,庭审结束后笔录不但能线上确认,在庭审中还能实时显示到各方当事人电脑,当事人在庭审中就可以确认是否有误,这也大大节省了庭后核对笔录的时间。   庭审之外意义重大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余杭区是天猫公司注册地,去年审理电子商务纠纷511件,今年1至5月已收案514件。而网上法庭是浙江高院搭建在“审务云”平台的司法服务新应用。   自2014年12月建立涉网纠纷网上处理新平台想法诞生以来,作为电商网上法庭四个试点法院之一的余杭法院,为在线审判流程的细化和实现,做了充分的准备。   余杭法院院长罗鑫说,电商纠纷网上法庭第一起案件成功开庭,开启了线上纠纷线上解决的“互联网+”审判新模式,这在全国都是头口水。   “我觉得网上法庭形式很新颖,大大方便了我们这种远距离的当事人。节省了来回的费用不说,在家里、公司里开庭也有利于更充分的举证、质证,在我们电商领域值得推广。”这起案件中的深圳卖家,作为首起电商网上法庭审理案件的当事人之一,对这一庭审模式表示赞赏。   “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突破时空限制,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为解决数量较大而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电子商务纠纷开辟了一条新路径。”罗鑫介绍。(来源:《杭州日报》 文/黄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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