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扭车的四大误解终于得到澄清了

  如果扭扭车厂商想继续长期从事这个有着巨大市场需求的行业,我建议还需要研究一下另一个在1999年就提出申请的美国专利,专利号是US 6,302,230 B1,发明者是Dean L. Kamen等,据说这是平衡车领域最早的基础专利。

  所以,做一个像扭扭车这样的创新性产品,以后再像过去那样走山寨的老路,怕是行不通了,这就好像你的对手们在那里盔明甲亮,手持利器,你在这里一丝不挂,想空手夺食,一番搏斗过后,放点儿血这是轻的,搭上性命就不好玩儿了。

  误解四:专利将绞杀这个新兴的行业

  据报道,从2015年7月开始,深圳大量的生产型企业从其他行业改为专门从事扭扭车生产,一时间深圳生产扭扭车的企业,从几十家快速发展至600家,相关配件企业达到3000多家,在扭扭车热销时,每天仅通过盐田国际码头发往欧美国 家的扭扭车高达4万辆,在下架前的3个月,中国出口扭扭车折合人民币约200亿元。据阿里有关人士称,在阿里平台上注册的扭扭车厂家应不低于1500家, 即使如此,仍不能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一切迹象都表明,扭扭车行业是一个拥有巨大市场潜力的新兴行业,也被看做是拉动中国GDP快速增长的一匹黑马。

  本次亚马逊扭扭车全面下架事件令这一切都戛然而止,有人不无担心的说,专利已成为这个行业发展的障碍,专利将绞杀这个新兴的行业,并呼吁持有专利权的企业要做有良心的企业,不希望个别企业通过专利阻碍整个行业的发展。

   专利制度设立的初衷就是鼓励创新、保护创新,并以此促进人类科技的进步,一定时间内专利技术方案的排他使用权是社会赋予创新者的对价,是对创新者的奖 励,无论是法理还是情理,都讲得通。正当行使法律赋予的专利权,跟良心扯不上关系,也不会阻碍这个行业的发展,更不会绞杀这个行业。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 小偷不能因为被逮捕而怪罪被盗者报警的行为,也不能因为被判刑而怪罪被盗者毁了他的人生。当然,忙着搞危机公关什么的,也是走错了方向。

  试想,如果没有Dean L. Kamen,可能就没有平衡车,如果没有陈星,可能就没有扭扭车,如果没有杭州骑客,可能就没有改进后的扭扭车产品。他们都要求了专利保护,而且也都打过或正在打着专利维权官司,那你说是他们绞杀了这个行业,还是创造了这个行业呢?

   经过专利检索,发现陈先生是滑板车、平衡车方面的专家,曾研究出过非常多的各种代步小型车的技术方案,1000万美金的专利独占许可费说明了专利的价 值,证明了他对这个行业的贡献。那反过来看看,我们的很多扭扭车厂商,价格战是最擅长的,也可能是唯一能用的竞争手段,将一开始售价1500美金的扭扭车 做到了售价150美金。正是这种超低的价格导致了不得不使用不合格的廉价配件,最终造成了起火、爆炸等一系列质量安全问题,使消费者提扭扭车色变,让航空 公司敬而远之,到底是谁在绞杀这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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