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要求“货到刷卡付款” 女子被盗刷2万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市民王小姐的工行借记卡近日没有离开过身边,她也没离开过上海,却被人在深圳的ATM盗取款近2万元。她怀疑,这与自己此前的一次淘宝购物有关,当时,淘宝这家名为“网店代销商”的店要求只能货到刷卡付款,不能用支付宝。

王小姐事后才发现,当时刷卡付款拿到的竟是一张停车费单据,快递上的收件人姓名也非自己。目前,浦东警方已对此立案,并展开调查。

卖家坚持只能货到付款

在浦东孙桥开了一家店的王小姐于12月13日在淘宝一网店选购了两罐惠氏奶粉,每罐308元,共计616元。王小姐回忆说,当时卖家便要求她用货到付款的方式来结算,并声称只接受刷卡结账,不能用现金,“我当时也没有起疑心,因为这款商品的网页上显示可以用货到付款的方式。”

12月17日,一名自称是送快递的姑娘将奶粉送达。王小姐当场拆封验货,确认奶粉没有问题后,便拿出一张工行借记卡给“快递姑娘”用POS机刷卡,并收到一张“回单”。19日晚,王小姐突然收到银行4条提示信息,称上述工行借记卡在ATM上共取款19200元。

银行卡还在身边,卡里的钱怎么就不翼而飞了?王小姐当即致电工行客服,获知银行记录显示,这张卡在深圳某自助银行网点有过4次取款记录,金额和银行提示短信的一样。

收到的竟是停车费单

王小姐马上想到是否被两天前的淘宝卖家盗刷了卡。“我这才明白为何一开始就要求只能货到刷卡付款。”王小姐非常气愤,称自己在此次刷卡付款后并没有过其他消费记录,直到19日被盗取19200元。

从该淘宝网店看到,王小姐所买的奶粉商品在2013年12月13日确实有过成交记录,“拍下价格为308元,数量为2”。不过,该商品目前已下架。早报记者试图在该店查看其他商品的购买情况,但其目前没有一个商品上架销售。该店店主对此表示,“全部商品断货。”网页显示,该店创店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店主名为“临一张少军”,所在地区为上海,虽然信用评价显示为一钻,但买家评价却为0。

至于那张回单,王小姐发现其抬头是某停车场的停车费,上面写着“停车费616元”。“没顾上看回单。”王小姐回忆说,当时也没有被要求在回单上签字。另外,王小姐从工行网点打印了一张银行卡明细表,没有17日POS机刷卡付款“616元”的记录。这让她推测,那天的POS机可能是一台盗卡器。

下单的商品却“未发货”

事情还没就此结束,王小姐这几天还不断接到网店卖家打来电话讨要两罐奶粉的货款。对此,王小姐想让其再一次上门收款,但卖家此时坚持用支付宝转账或银行卡转账付款。可笑的是,“网店代销商”店的页面信息显示,直到此时,王小姐下单的商品仍“未发货”。

回想起当天收货,王小姐称,那个自称是快递员的姑娘,看上去20岁出头,穿着十分时尚。而送来的包裹上,快递单的收件地址为嘉定区江桥镇某门卫室,并非王小姐家的住址。根据这张快递单,王小姐查到12月14日,快递由国通快递从宝山发出,次日19时许被签收。王小姐认为,这张快递单可能是从别人丢弃的快递包装上撕下的,也有可能是骗子先从其他网店买来商品,再转卖给她。

尽量选择支付宝结算

19日发现银行卡被盗刷近2万元后,王小姐当晚便到住址附近的浦东孙桥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于次日收齐银行卡账单等材料后正式立案。警方前天表示,已经展开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12月23日,淘宝网方面表示,对于线下结算的方式,淘宝网并不能查到支付信息,因此无法判定卖家是否有违规操作。淘宝网工作人员同时称,建议买家尽量选择支付宝付款,“只要是通过支付宝发生的交易,我们后台都可以清楚查实。”

该工作人员补充,对于“网店代销商”店铺,其卖家经过实名认证,若卖家确实涉嫌盗刷银行卡,淘宝可以根据其认证信息查找到具体人员。

工行95588热线客服人员称,持卡人一旦发现卡片有异常取款或消费,应立即挂失并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后,我行会协助调查,比如调阅取款地监控录像等。”(来源:新浪科技)


分享到: 微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