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26台特价电脑付款后 商家不发货要求退单

“可以正常下单,款也付了,商家却拖着不发货,想要我退单。”昨日,榕城市民吴先生向968111来电,称在网上商城购买了26台特价电脑,结果付款后,卖场却拒绝发货。而卖场方面解释,商城有规定,单人买超出3件特价商品,属于异常交易,将被取消。

5月4日,吴先生网购时看到一款宏碁电脑,原价1800多元,促销价只要499元。他当即下了订单,预订了26台,并且接到了校验短信。当天下午他就到该卖场金山门店,要付款时被告知无法支付;联系客服,对方表示可能是门店缺货。于是他又转到台江卖场,现场成功付款13000多元。

然而,货物迟迟没有发送,直到5月18日,他才收到网站发来的电子邮件,称无法发货,理由是购买三台以上电脑的客户,需要通过大额客户渠道购买。他得知,通过大额渠道,这款电脑价格也要1000多元,优惠少很多。客服解释,如不愿从大额渠道购买,只能办理取消订单并退款。

昨日,记者也看到了吴先生交易记录,显示他一单购买了10台电脑,已经支付完成,5月8日也显示商品出库。随后,记者联系了卖场相关负责人,对方解释,网站有服务协议说明告知,对于普通商品3件及3件以上订单,有可能被判断为异常订单,导致订单取消。记者又询问,为何吴先生能顺利下单,而且选择购买数量时,系统不进行提示或者限制。负责人表示,这可能是偶然情况,需要联系后台进行查询。负责人还表示,当时金山门店无法支付,应该就已经告知该订单有问题。

记者登录商城查询,发现电脑等商品购买页的显眼位置,看不到以上条款。需要专门登录“帮助中心”页面,才能查看到有关3件以上不能交易的服务协议说明。吴先生认为,通常消费者不会特意去注意“帮助中心”,购买时也根本不知道该条款。

广东国悦(福州)律师事务所的洪序耿律师认为,该条款属于限制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网络商城作为卖场,关键在于是否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如果司法机关认定网站未尽到明示格式条款义务,该条款就属于无效。吴先生可以要求对方发货完成交易。(来源:《海峡都市报》 文/徐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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