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背后 是馅饼?陷阱?



1月5日上午,翁女士收到了商家的微信,说她中奖了,但要求翁小姐打22元钱到对方的支付宝账号支付快递费。翁小姐略有犹豫,但考虑到运费数额不大,略为犹豫之后,翁女士还是将运费给商家打了过去。

然而,翁女士果然没有收到iphone5s,商家再无反应,打过去的22元运费自然也是石沉大海。翁小姐在朋友间一问,发现不少朋友也上当了。

案例4

免费游变成购物行

今年3月份,徐女士通过点赞的活动成功拿到了“七彩云南游免费券”。

而在开始旅游时,徐女士才发现,该旅游名义上是免费,实际上不是免费,去云南的路程要自己买票,而且还要支付380元服务费。不仅如此,该云南旅游之行还非常“坑人”,少数几个景点都是匆匆走过场,反倒是一些‘珠宝基地’、‘螺旋藻基地’、‘手工艺品基地’参观的时间远远高于景区,导游中途多次换人,有的导游对不买东西的游客恶语相向。而且吃得简单,住得简陋,徐女士旅游归来,一回到单位便开始向同事诉苦。

律师说法

点赞也要受法律约束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炯然说,商家发送的这种“求转发并点赞”的推广活动,其性质与悬赏广告非常类似,即悬赏人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悬赏人对完成指定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换言之,只要有人完成了“转发并点赞”的条件,广告发布人不履行承诺将涉嫌违约,同时也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受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

而当人们集完“赞”要求兑换礼品时,商家以“礼品发完了”、“过了活动期限”等理由不予履行广告中所做的承诺也是不行的。商家发布该广告的动作,其实质是一种要约行为,即发出了希望与对方订立协议的意思表示,而当人们完成了广告要求的“任务”后,则视为同意该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若商家在人们履行完毕前未再发出任何截止信号,便不能拒绝完成者的履行要求,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对“霸王条款”的效力做出明确规定,即不公平不合理的协议内容为无效条款,最典型的“霸王条款”就是“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商家不能以此拒绝履行承诺。

警方提醒

微信点赞有“黑幕”,

不良后果要注意

警方表示,微信营销的“黑幕”近期有所凸显,点赞之后不兑现承诺已属常态。而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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