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转发到朋友圈并请朋友们点赞成为了商家推广商品的一种新的手法。而近段时间,许多市民表示点赞之后却得不到商家所承诺的礼品或服务,请朋友们点赞,忙活半天,到最后却被商家“一笑而过”。日前,永嘉警方还接到一个因为点赞引发的报警。
经记者了解,商家在做朋友圈点赞推广时,其性质类似于悬赏广告,而警方也提醒,微信点赞有不少“黑幕”,请市民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
案例1
不予兑现活动承诺
市民邵先生平时不太关注风靡朋友圈的“点赞”活动,在本月1日,他看到一位比较靠谱的朋友分享了一个朋友圈点赞的链接。该链接由一个名为“毛绒总代”的微信号发出,其内容为,只要转发该链接至朋友圈并邀请25个朋友为该链接点赞,即可在本月5日获赠一张价值598元的懒人沙发。该链接没有预留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只有6个客服微信号,并表示集满25个“赞”后可寻找这6个客服微信号进行兑换。
邵先生一下子收集了80多个赞,逐个添加该链接提供的客服微信号,只有其中一个“JX.Beauty Center”的微信号回应了邵先生,“抱歉,我不知道什么集‘赞’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号在上面……”
邵先生虽未得到懒人沙发,但也没什么损失,也就不了了之了。
案例2
要领奖先付活动费
今年4月11日,市民朱先生在朋友圈看到一个点“赞”活动,该活动声称,只要集满60个“赞”,可得床上用品四件套。朱先生正想要一套床上用品,遂立即转发了该活动链接,并呼朋唤友前来点赞。
没多久,朱先生就成功集满了60个“赞”,他立即出发,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来到瓯北双塔路某处商家所在地。他向商家要求兑现赠送床上用品四件套的承诺,商家却要求朱先生必须先支付100元的活动费。
活动明明只要求集“赞”即可免费获得床上用品四件套,怎么可以在领取礼品时突然要求先行支付活动费呢?朱先生遂来到沙头派出所,向派出所民警反应情况。
案例3
要见礼品先付“运费”
今年1月2日,市民翁女士看到有朋友发出了求点赞的活动信息,该活动声称,只要集齐36个赞后截图发给商家,商家会在1月5日将抽奖结果发给中奖用户。对iPhone 5s很期待的翁女士立即在朋友圈转发了该活动链接,并告诉朋友帮忙点赞,没多久,翁女士便集好了赞,并将截图发给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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