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去年8月7日,大庆市民林强,为了减肥,在淘宝网“丫丫实验用品”网店,购买了一袋食用泻盐,结果,淘宝店家却误邮寄来火碱,致使林强误食,导致食道被严重烧伤。
至今,林强已做了8次食管扩张手术,但癌变的可能性仍非常大,随时面临着食道癌。
虽经调解,但就赔偿金额,一直未能达成一致,为此,林强将卖家和淘宝网告上法庭,6月10日上午,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A、案情回溯
误寄火碱当泻盐
去年8月份,体重180多斤的大庆市民林强,为了减轻体重,听朋友说,服用硫酸镁,也就是俗称的泻盐,减肥效果不错,于是,便在淘宝网上一家名为“丫丫实验用品”的网店里,购买了一包硫酸镁。
泻盐到货后林强发现,实物与网店显示的照片,并不一样。网店内泻盐图片的外包装,类似小苏打,且有品名,而自己收到的泻盐,只有一个简单的包装,里面是散装的白色片状物,没有任何标志。
据林强介绍,听说喝泻盐前,得先喝一段时间果汁,所以直到9月2日他才开始喝。当晚6点多,他从袋里取出10多粒泻盐,溶入水中喝下,当时就感觉像喝了烈酒,整个喉咙都在冒火,而且胸腔也特别疼。
随后,林强的眼睛开始充血、发黑,嘴里不断地吐血粒,后被送进大庆油田总医院救治。
经医生诊断,林强的症状“疑似氢氧化钠药物(火碱)中毒,食道和胃黏膜被严重腐蚀”。后来,林强又到大庆胃康医院、哈医大二院以及哈医大四院就诊,被诊断为“浅表性胃炎伴糜烂”、“腐蚀性食管炎,食道局部出现狭窄性病变”等。
经医院后期检查、鉴定,林强服下的白色片状物为火碱。事发后,林强在第一时间,联系了远在河南新乡的淘宝卖家,店主也承认是邮寄失误,但只是寄来了2000元钱,便想草草了事。
无奈之下,林强向萨尔图公安分局报警,去年11月24日,民警将网店老板甘文全带回大庆。随即,检察机关以“过失致人重伤害罪”将甘文全批捕。
B、巨额索赔
状告卖家和淘宝
据了解,事发后,林强共做了8次手术,前后花费了30余万元,但很多都已没有了票据证明。除此之外,林强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更是天文数字。
为此,林强向淘宝卖家甘文全,提出了177万元赔偿金,但甘文全家在河南农村,家境并不富裕,表示只能拿出10万元赔偿金。甘文全家人表示,即便是10万元,也无法立刻支付,需要回家去凑钱,但若林强康复治疗,需要后续费用,甘家人也愿意继续支付。
今年3月31日和4月1日,连续两天,萨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但因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双方经再次调解仍没有达成一致。
据了解,由于未能调解成功,案件将进入正式审判环节,这也意味着甘文全在没有获得当事人庭前谅解书的情况下,最高会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责任。
另据林强的代理律师讲,林强在淘宝网站上购买商品,及与店主甘文全交涉的过程中,卖家一直使用“李团结”的名字与其进行沟通。
“网店店主利用虚假身份注册网店,在没有合法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销售医疗用品和化学试剂,淘宝网在监管上存在漏洞,因此应承担连带责任。”林强代理律师说,在提交给法院的诉讼状里,他们也要求淘宝网承担连带责任。
C、未达一致
法官未当庭判决
据了解,甘文全家住河南农村,经济状况不是很好,虽然对林强造成了终身伤害,但是林强夫妇仍希望能够和解,以此来减少对甘家人的伤害。
6月10日,经过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当庭审理,被告甘文全家人表示,愿意先行支付10万元,作为医药费,同时,林强也愿意出具刑事谅解书,这样,可以减轻甘文全的刑事责任。
但是,由于林强提出40多万元的赔偿金,距双方能够接受的赔偿金额差距较大,接下来还需要进一步商榷。
庭审当日,甘文全的代理律师表示,店家误寄商品,的确给林强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但由于约定邮寄的物品图片,与实际收到的物品图片并不相符,这种情况下,林强没有进一步核实,其本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淘宝网的代理律师,也参加了庭审,该律师辩诉称,淘宝网是第三方,不需承担责任。
对此,林强的代理律师认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淘宝网作为服务提供者,具有保证网络上交易安全的义务,对于禁止的产品,不允许店家销售。
作为网络平台服务者,淘宝网没有尽到审查、监督以及保证网络销售安全的义务,同时,淘宝网对于化学药品纵容销售,淘宝网应承担全部的连带赔偿责任。
由于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对甘文全所需要承担的刑事及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来源:大庆网 文/庄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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