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委提示:网络购物四注意

  网上购物方便、快捷,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但由于买卖双方在虚拟空间交易,信息存在不对称性,消费者容易落入购物陷阱,导致利益受损。5月10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做到四个注意。

  注意电商的选择   

  网购电商平台繁多,消费者在网购时要尽量选择大型、成熟的网络购物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并在购物前多关注网店的信誉级别和其他消费者的交易评价。另外,由于利益的驱动,许多不法分子搭建山寨网络购物平台、虚假交易,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物的过程中还要仔细查看商家的网址是否为官方网址、支付时是否通过正规的支付渠道,否则应引起警惕。   

  注意商品的选择   

  在购买商品时,要进行详细了解、比较,不要被低价迷惑而盲目下单。要注意货比三家,除比较价格外,还可以查看商家信誉、商品描述、商品评价等综合信息。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有关电商商品质量监测通报等信息,并借助一些比价工具对各大网站的商品进行对比,注意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以及商品评价,避免购买到不合格商品。特别是对于降价、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更要认真辨别、仔细对比,核实优惠折扣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   

  注意付款的方式   

  消费在选择好心仪的商品后,应坚持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时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要与卖家私下约定其他交易方式,不要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及要求。同时,不要轻信商家的货到付款宣传,最好能电话联系是否可以“先验货后付款”。面对不法商家直接打银行卡、微信红包支付货款要求要果断拒绝。   

  注意证据的保留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同时,不要忘了索要购买发票或收据,还应对网上商家的宣传、活动、聊天记录、订单详情提前做好截屏保留好证据,以防在购买商品后,一些不良商家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承诺的与交付的商品不符等情况,导致损害个人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网购中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电商平台、卖家以及快递公司协商处理。若协商未果,消费者应及时拨打12315向卖家或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及时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来源:荆楚网 文/陈时忠 夏添)


分享到: 微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