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光鲜掩映第三方支付盈利模式忧患

安全?

  支付宝事件公众关注核心在于第三方支付是否涉及金融安全并需要限制外资。

  支付宝事件中多次被提及的是,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开放态度——中资绝对控股,且不允许外资协议控制。不过现有的文件中,外资是否可以有限参股,以及持股比例上限,并未直接涉及,仅要求,“外商投资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出资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不过,以中国政府的办事效率及规则,民企想赶在牌照发放大限之前获得“国务院特批”,可能性不大。

  产生争议的是,第三方支付企业究竟掌握着什么数据,这些数据的有多大的量级与重要性,对外资开放有风险,甚至上升到事关国家金融安全的高度?

  6月22日,樊治铭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再次表示,支付宝拥有大量的消费数据金融信息,通过衍生出来的统计分析,价值非常大。

  陈达伟称,支付公司掌握的数据只会比与商业银行掌握的数据多,不会少。他的理由是,银行只知道账户信息,一个支付宝账号却可以关联多个银行卡;或者银行只掌握资金的进出流向,而支付还掌握资金的使用,不仅知道你花了多少钱,还知道你买了什么。

  陈表示,一旦用户的支付信息被有特殊目的的国外机构汇总、统计、分析,不难针对国内的消费市场设计产品,进行金融产品侵略,“小到操纵某个行业的市场价格,大到操纵资本市场”。

  不过,支付信息是否只是被有特殊目的国外机构使用危险呢?对于国内的特殊目的机构汇总、统计和分析就不危险呢?那么如何限制国内特殊目的的机构使用这些数据呢?支付公司和监管机构并没有谨慎面对这一问题。

  一位支付公司的自身人士表示,利用支付后台数据进行经济决策,甚至倒推上市公司财务与盈利状况只是理论性的,目前还不具备实际操作性。但是他相信国外一些机构的数理分析能力相比国内要强。

  但樊治铭表示,第三方支付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这个阶段如何对外资开放,应该本着一个审慎的态度。何时能对外资开放,“要等行业发展相对比较成熟”,他表示。

  4.监管滞后

  是否应向外资开放是一个可讨论问题,但如何监管支付行业却迫在眉睫。

  第三方支付市场风云迭变,乱象不断,灰色地带盛行,作为监管方的央行态度始终“淡定”,“以静制动”。

  从2005年央行预备将第三方支付纳入监管至2011年5月26日首批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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