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一址多照 深圳放宽电子商务准入条件
4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服务深圳市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将放宽电子商务准入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允许企业使用个性化名称,并放宽经营范围等核准政策。同时,市场监管局将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信用支撑体系。 改革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制度,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若干措施》以电子商务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登记注册模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市场特点的市场准入制度,大力培育深圳市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具体规定如下: 1、创新住所登记制度。改革传统登记制度中一个住所只能登记一家企业的做法,对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允许在符合条件的集中办公区域内一个住所登记多家企业。鼓励兴办商务秘书企业,对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允许通过商务秘书企业进行日常办公托管,可以使用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注册。 2、允许登记个性化的企业名称。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更为个性化的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可以更能体现电子商务经营特点的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特点用语。 3、放宽经营范围核准政策。从事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可以使用“从事XX网站经营”作为经营范围申请注册;从事网上电子商务交易的经营者,除前置审批项目外,既可以采用无固定经营范围方式申请注册,也可以选择符合营业项目的经营范围申请注册。 4、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集团发展。将电子商务企业集团注册条件放宽为: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5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3000万元以上。 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信用支撑体系 《若干措施》指出,建设深圳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第三方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认证、产品信息查询、企业信用和市场咨询四项公共服务,为市场交易提供准确、合法的企业和产品信息,解决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问题,鼓励传统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 5、提供虚拟市场主体身份认证服务,解决网络虚拟主体与现实经营实体的身份对应问题。整合市场主体身份信息、网站域名、产品信息、标准信息、检测信息、质量和服务认证、专利、商标、商品条码等相关信息资源,逐步建立与全国企业信息和 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共享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