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虚拟交易监管难题隐现 高呼一体化平台监管
规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网站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部门管辖。但这并不能因此打消消费者的疑虑:因为互联网是一个开放平台,所以对于线上与线下交易的异体性——网站与网店常分处异地,实名制也难免单薄。
“比如,有人在上海做了个B2C网站骗钱,被投诉后去到江苏继续开个小网站行骗,这是原有的工商部门是无法监管的:上海的管不了江苏。”一位电子商务从业者因此表示,“网络化监管还是需要网络的形式来做。” “比如,京沪两地的买家和卖家发生纠纷,买家究竟应该在上海还是在北京举报,在没有联网的平台中很难解决这个问题。现有平台至多是把网店关了,但无从查处。”某C2C平台内部人士也认为,“如果工商总局的平台能实现全国联动处理,会很有意义。” 这说明了网络监管长期陷入的一大误区:以为网店实名制足以药到病除。淘宝等网购平台早已开始实施实名制,为何监管难题至今无法迎刃而解?现有的监管体系过多将重心放在网络交易经营者身上。无奈经营者既不是监管部门,也不是执法机关,它的角色定位难以为消费者提供保障。 实际生活中的交易投诉和纠纷也可以说明这点。除了利用支付宝等第三方交易平台控制资金流向,或以评定信用等级作为日常交易准绳,各大交易平台的自律和监管能力很有限。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组织开发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统一组织开发监管软件的要求,正在全力推进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工作,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 据猜测,这可能意味着一个记录着所有网店卖家真实信息及信用记录的全国联网系统平台,在不久的将来面市。 建一体化联网平台呼声高,专家称应包括维权投诉渠道 社会对全国一体化平台的呼声不仅来自行业规范和长远发展的寄望,而且来自最根本的消费维权心声。互联网专家吕伯望指出,不光针对网店店主,工商最应该建一个针对企业的投诉平台。在B2C和C2C企业自身不可避免地发生一些问题时,消费者需要一个便捷的维权渠道。 这也说明本次网络商品交易管理办法仍需进一步完善后续细则——收货验货、售后维修、保养、维权等消费者最关心,且一直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尽管虚拟经济的监管不可与实体经济同日而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