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专家:电商要把“新消法”当服务升级契机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1月3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网购现在已经成为很多人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退货问题一直是网购的软肋之一。去年10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了修订,“新消法”将会在今年3月15号正式开始实施。

不过,一些电商企业已经开始“抢跑”:新年伊始,京东商城就表示,已经率先实行“新消法”。京东现在已经开始从自营品类开始试行,而开放平台部分的商家则将在接受京东方面培训后逐步执行。

回顾2013年,电商的竞争愈加激烈,电商也是频出狠招,频频打折促销。促销的力度虽然很大,但是像退换货这样的售后服务则显得不太令人满意。不少人都深有这样的体会:电商“退货难”,退货门槛高。

有媒体调查发现,1号店在用户协议上规定同一用户一单购买2件以上同一商品时,不再享受无理由退换货。而更多电商对大家电、手机数码等品类也采取了禁止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业内人士认为,“退货难”的背后折射的是国内电商“大跃进”的浮躁作风。这是国内电商简单粗暴式竞争倒逼下的产物。

新消法的实施,必然从制度设计的层面对电商的权责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这将会有助于推进电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相应的,一些实力相对较弱,规模较小的电商,就面临着生死存亡的考验,新消法可能让电商行业形成两极分化的局面,实力强,服务好的商家将占据更主动的市场地位。

不过我们没必要为部分电商的衰败而叹息,因为作为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新消法带给电商的是大浪淘沙式的充分竞争。行业的规范与进步,受益者应该不仅仅是广大的消费者。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对此评论。

新消法3月15号正式实施,不过,一些电商已经开始抢跑了。除了京东之外,有媒体报道,优购时尚商城也已经开始试行新消法的规定。这些电商提前试用新消法,其目的和意义何在?是否值得提倡?在赵萍看来,这些动作比较快的电商,它首先是利用法律推出这样一个契机来树立自己更好的市场形象,现在所有的电商首先在竞争的时候,首先拼的是价格,所以以前人们上网都是为了图便宜才来买的。后来B2C这个电商出现了之后,人们会发现除了价格便宜之外,商品的质量也很重要,所以开始拼性价比,那么拼完价格拼完性价比,现在又到了拼服务的阶段,所以这样一个行为也意味着电商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就是它的竞争手段不再是单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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