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1元夺宝”吸金内幕 高利润、低库存、缺资质
”的投机心态,参与者的行为应更倾向于赌博行为。因此,“一元购”的建立及运营行为可被视作为是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该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的规定,将面临相关的行政处罚;如果平台建立者因此而获利的,其行为能够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的,则涉嫌《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如果其设立的网络平台能够被定性为“赌场”的新形式的话,甚至还有可能涉嫌《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罪。
(3)另外,媒体还接连曝光出该类平台计算“幸运消费者”的过程未经第三方公证以及商品不发货的情况,如果查证属实,“一元购”平台运作的目的就具有欺骗性质,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众筹”名义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就可能涉嫌《刑法》第192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一旦构成此罪,情节严重的,相关负责人可能会面临最高无期徒刑的刑罚。 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
“一元购”采用了互联网众筹+博彩的模式,它的性质说白了就是把一件商品拆成N份让别人来众筹购买。假设每个人都买了1元,那等到足够的人购买之后,平台就会从中选出一个幸运儿,你买的越多,中标的几率就会越高。即使没有中奖,其实最终的损失也就是1元钱。但某种程度上这其实就是一种下注行为,典型的以小博大全靠运气,甚至有消费者在一次竞标中多次购买,把原本的1元夺宝变相的变成了百元夺宝、千元夺宝。 虽然这种模式相当新颖,但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这种模式缺乏透明度。我们常常说中国的彩票缺乏透明度,但它背后起码有政府公权力的背书。而对于“一元夺宝”“一元购”,有人发现网站的后台是暗箱操作,IP和网名都可以造假,在一个自定游戏规则,且缺乏有效监督的网络平台,推行这种“一元夺宝”“一元购”活动,无法约束规则,很难保证公平公正,也很难说平台不会利用不透明的游戏规则坑人。对想要通过1元夺宝,博得丰厚回报的各位,建议还是要谨慎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