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1元夺宝”吸金内幕 高利润、低库存、缺资质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1元夺宝”事件继续发酵。继7月7日本报报道网易“1元夺宝”涉嫌隐性博彩遭消费者控诉之后,北京商报记者继续深入调查发现,在“众筹”旗号背后,是一套运作成熟的吸金模式。平台不仅依靠“夺宝”商品价格与市场价之间的高价差谋利,同时也存在倒手商品的质疑,甚至涉嫌存在违规超范围经营。 夺宝背后的高利润 尽管有受害者控诉1元夺宝“打着众筹的幌子干着赌博的勾当”。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对于“1元夺宝”业务而言,即便在绝对公平、公正运作的前提下,这也是一个高利润平台。因为“1元夺宝”平台商品总价普遍高于市场价格。这意味着,按一般经营模式,无论谁“夺宝”成功,1元夺宝平台都将获得不菲利润。 以7月7日北京商报记者在各平台查询的价格为例,一款苹果iPhone 6S 64G手机在1元夺宝平台全价为6488元,而苹果官网售价为6088元,京东商城根据不同颜色价格略有差异,但最贵一款仅为5699元。在浙江大学法学院互联网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看来,“一元购”和普通赌博的区别在于,普通赌博直接赌钱,而“一元购”赌的是商品和财物,此种射幸行为涉嫌赌博罪。“如果是平价型(如市价3000元的手机仍然卖3000元)一元购,可以把它视为一种新型销售模式,应当对它进行引导,使之规范化而服务于市场;而如果是溢价型(如3000元的手机最终卖出5000元)一元购,商家利用消费者的投机心理获取额外利益,扰乱了公平交易秩序,就可能构成赌博罪”。 高艳东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对于“1元夺宝”这类销售模式的溢价标准尚无明确规定,但借鉴其他领域的司法解释,定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即可定义为溢价,“比如合同法的司法解释,将‘30%’作为界定‘明显过高’的标准”,不过,高艳东也认为,“30%”也非一个绝对门槛,低于“30%”的一元购也可能属于溢价销售,对于超出市价的部分,只要销售方不能证明提供了相关附加值或额外支出,仍可按照溢价一元购来处理。 零库存“倒爷” 除定价普遍高于市场价外,1元夺宝的商品经营模式更有玄机。北京商报记者发现,有些商品由第三方电商平台配送,在转手之间,大幅价差就此出现。 北京商报记者7月10日在1元夺宝看到,一款西门子多门冰箱(401升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