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收购1号店获批背后:电商总部落沪助力
历时近9个月的等待,全球零售业巨头沃尔玛收购国内电商企业1号店的大戏终于获得了商务部的首肯。 8月13日,商务部宣布“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沃尔玛公司收购纽海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纽海控股“)33.6%股权经营者集中”,至此,沃尔玛通过其全资子公司GEC 2 PTE. LTD。(下称“GEC 2”)对纽海控股的持股比例从17.7%增至51.3%,正式成为控股股东,并通过纽海控股取得对益实多1号店网上直销业务的控制权。 不过,此项收购仍需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并满足其他最终的交易条件。 沃尔玛在华实体商超形式的经营一直都有条不紊,然而电子商务新业态的发展却起色不大。1号店的成功控股或许将是沃尔玛在华电商变阵的关键节点。 一位接近沃尔玛及1号店管理层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卡了这么久的反垄断调查终于闯关成功,背后来自于多方的推动力,其中涉及上海市及浦东新区政府、沃尔玛的积极推动。“7月22日,商务部副部长王超参观了沃尔玛在美国加州的电子商务总部,紧接着八月份这个反垄断通过的消息就公布了。” 获批的背后推力 沃尔玛自1996年正式进入中国,截至今年3月1日,已在全国140个城市开设了370家商场,实体店销售和开店速度总体稳中有升。 然而,近年电子商务在中国一二线发达城市的快速普及,让这家外资零售巨头真正意识到,其在美国本土业已实施的电子商务模式应当尽早面向中国,以免输在起跑线上。 洽谈控股京东商城告吹之后,沃尔玛将砝码压在了以日化零售网上直销服务起家的1号店身上。2010年5月至次年5月,沃尔玛先后从平安方面取得1号店部分股份。去年11月24日,沃尔玛及其全资子公司GEC 2与上海益实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八方签订了《购股协议》,持股比例也从17.7%增加至51.3%。同年12月16日,商务部收到沃尔玛收购纽海控股33.6%股权的经营者集中申报。 商务部在相关声明中指出,“在审查期间,商务部向申报方提出了此项集中可能产生的竞争问题。2012年7月3日,沃尔玛公司向商务部提交了解决竞争问题的最终承诺。经评估,商务部认为,该承诺能够减少此项集中对市场竞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最终,商务部在通过此次反垄断调查前向沃尔玛方面“约法三章”,即“纽海上海此次收购,仅限于利用自身网络平台直接从事商品销售的部分;纽海上海不得利用自身网络平台为其他交易方提供网络服务;沃尔玛公司不得通过VIE架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