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消费者一不留神就会“上套吃药”
由于发展速度过快,相应的法律规范难以配套落实,加之部分从业人员诚信意识淡漠,导致电子商务、尤其是C2C网上交易鱼龙混杂,消费者一不留神就会“上套吃药”,权益受损后难以讨回公道更是行业“潜规则”。以下是记者近期整理出的一组电子商务侵权典型案例: 留言不爽,“米田共”伺候 浙江的赵小姐从网上购得一款服装,货到后,发现有些货不对板,于是在网上跟卖家“沟通”了几句。赵小姐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她收到一个精致的包装盒。打开盒子,里面有一个盒子,再打开,还有一个盒子,再打开,又是一个盒子!这个盒子里面,居然放着一坨大便!赵小姐不敢再唠叨了,因为卖家已经掌握她的地址和手机号码等资料,“万一卖家恼羞成怒,给我寄颗炸弹过来怎么办?”赵小姐自认倒霉。 有网购人士说,类似以“寄屎”方式报复买家的卖家,网上不是一个两个。 无证无票 维权要打“无头官司” 大连的谢小姐在网上看中一件衣服,价格500元,由于当时该购物网站正在系统更新和维护,无法完成支付宝交易,她选择了汇款购买。衣服收到后,谢小姐发现该衣服并不是卖家说的“专柜正品”,而是“精仿版”,气愤的谢小姐决定退货,可对方在电话中说,页面上明确了“不退不换”。再打去电话或留言,对方干脆置之不理。谢小姐想到维权,可是因为没有通过支付宝交易,整个交易过程得不到网站的任何保护,更重要的是,自己连购物的凭据也没有。去找消费者协会?想想连发票或收据都没有,怎么投诉。 想来,在网上向个人买家买东西,什么时候拿到过发票? 快递很忙 “乌龙验货”成惯例 去年10月,上海市民程女士在网上看中一款化妆品,经过一番询价后觉得价格要比商场便宜了不少,而且商家的“信誉度也挺高”,于是决定下单。过了两天化妆品到了,因为当时程女士不在家,快递员未经验货手续就擅自签名签收。程女士回家开包后发现,化妆品包装是坏的。 经过与快递公司一番交涉,公司表示,他们一天要送很多单子,要是都逐一拆开验货根本不可能。通常情况下,只要客户确定外包装完好,会要求客户先签字确认收到货后,才允许拆封查验。更有一些快递员为图省事,在给单位职工送快件时,一般会直将包裹留在收发室或随便拉一个人签收,买家根本无从验货。 “开关店”低价是鱼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