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创业收费链条被切断个人网站生存面临难题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要求网站负责人必须亲自携带身份证件到接入服务单位现场备案并留存照片。这一新办法的实施,意味着国家对个人创办网站的管理将更加严格。但它同时也明确规定,个人是网站的合格主办者,这等于是再次间接为个人创办网站正了名。 前段时间,在治理手机淫秽色情的专项行动中,有关部门和三大电信运营商一共清查并关闭了13.6万家未备案的手机网站。同时,三大运营商为了打击手机色情网站而暂停了所有WAP网站的代收费,令不少正规经营的网站也断绝了收入来源。这一系列互联网整治措施一度令个人网站的生存处于风声鹤唳之中,使得网络创业的难度更大。 不过,工信部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明确个人可以创办网站,为广大网络创业者释放出一个积极的信号:只要合法经营,网络创业的大门依然敞开着。 个人创办网站再获正名 去年12月15日,工信部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网站备案时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为贯彻这一要求,工信部制定了《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并于2月8日向各地通信管理局、CNNIC、互联网协会和三大运营商印发。 工信部在通知中指出,网站主办者分为单位和个人,实际上再度明确个人可以创办网站。只不过,个人网站的身份审核更加严格,网站负责人本人需要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接入服务单位需在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备案中心统一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 对于所提交的备案信息,各地通信管理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将下发备案号、接入单位实施网站接入。同时,接入单位应保证网站主办者的信息不泄露,承担对网站主办者提交材料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责任。根据工信部的要求,2010年9月底前,要完成全部网站的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 “个人办网站一直是被允许的。”有省通信管理局人士指出,个人可以办网站并非新的规定,只是现在对个人网站负责人的身份备案更加严格。 目前,我国的个人网站数以十万计,具体数量仍然难以统计。大量网络创业者形成了庞大的“个人站长”群体,成为重要的创业、就业渠道。据网易科技的调查,60%的个人站长已经实现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