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购新规出台:用户可无条件退货
允许消费者一段时间内无理由取消订单,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行赔付消费者……昨天,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提出一套交易纠纷解决机制。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由于缺乏规范引导,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的部分卖家存在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网上交易纠纷屡有发生。昨天发布的服务规范,从平台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保护等5个方面对第三方平台经营与管理作出规范。 一些网购消费者下单不久就后悔了,为此,服务规范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允许消费者在购物后有一段时间冷静思考,如果后悔了,可以无理由退货,以此减少交易纠纷,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为了约束站内经营者的不当行为,平台应通过合同等方式要求和督促站内经营者建立实行信誉制度,方便消费者监督和投诉。 除了设置“冷静期”,服务规范中的平台应异地备份、平台先行赔付、平台修改交易规则提前30日公示等规范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服务规范还明确,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适当的机制,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权利人附有证据并通知具体地址的侵权页面、文件或链接,平台经营者应通知被投诉人,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亮点解读 1、给消费者时间考虑撤单 规范原文: 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 权威解读: “这项制度允许消费者若不想买了可以无理由退货。”商务部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表示,这并非强制要求,平台经营者可自行决定是否设立冷静期。当然,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于全部商品,冷鲜产品、食品、化妆品、药品等除外。 “我觉得冷静期能达到7天已很不错。”商务部信息化司副巡视员聂林海认为,设置了冷静期,短期内可能会对卖家有一些影响,但长期来看,客户量和销售量将会大大提高。 2、平台应建异地备份 规范原文: 日交易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设置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建立灾难恢复体系和应急预案。站内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权威解读: 聂林海认为,这一规范主要是出于对网络安全性的考虑。对于零售,买一个东西几块钱或者几十块钱,成交额能够达到1亿元,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