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互联网营销如何破而后立?
2.流量思维:愿意用更多的渠道去引流、蓄客,通过大流量去进行营销转化 3.传播链思维:愿意结合自身产品卖点,塑造各类传播热点,利用众多渠道,进行项目曝光。 4.营销思维:实施营销的节点性强、执行力强,从营销案场的打造、营销氛围的营造,都是为了最终转化做准备的。 5.跨界思维:综合自身需求,结合各个行业,传统的案场坐销变成了行销,无论是活动还是拓客,均有闪光点。 6.渠道思维:利用多种渠道,形成矩阵,对于营销拓客的传播、积累形成自己的渠道。 综上所述,在传统的地产营销方式上,开发企业已经积累了多年经验,几乎每一家都形成了自己特定的风格和手法,也就是说,固化了模式,这是一种基因和壁垒。 壁垒是相对的,外面的有效信息不能进入,而开发企业的系统化思维也固定了营销流程,面对互联网人士的沟通,开发企业往往有先入为主的概念和抱怨:这些都 尝试过,或者觉得无足轻重,而互联网人士觉得开发商都是不够专业和顽固不化的。这就是存在于房地产营销和互联网之间的那堵墙。 立:对于互联网工具的使用是基础 实际上,上面举例的六个痛点,对于互联网行业,也是非常有用的,也是互联网运营思路中非常重要的,但是我们依旧要看到互联网带给房地产的,不仅仅是上面六点的简单升级改造,还有一些是开发商很难短时间具备的。 1.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是房地产网络营销提高效率的不二法宝,但是普通开发企业很难具备独立开发能力,且开发完成之后,很难具备推广运营能力。 2.产品快速迭代:相对于互联网技术产品的迭代,房地产项目由于规范性和政策限制,很难实现大规模的升级和个性化定制,创新机制在房地产销售阶段中后期表现的不够强烈。 3.社交属性不够强:营销活动不代表互联网的社交化,面对互联网的无边际效应下的树形几何社交化传播链,很难打造效果,但传统垂直网站也不具备这样的运营能力。 4.互动性不够:营销活动的互动,仅限于案场本地,而对于互联网互动的利用,仅仅在微博时代昙花一现,没有坚持下去,当下微信公众号的传播还是小圈层扩散。 5.媒体性不强:基于互动属性之下,除了品牌之外,对于项目本身的包装缺乏新意,靠软文和简单的媒体资讯很难堆砌自己的自媒体属性。 6.大数据和云平台:传统的开发企业大数据还是仅限于自身渠道下的数据整理和清洗,进行转化,并没有形成对于数据的深度利用。 综上所述,开发商对于自身的营销尤其互联网营销手法还是在传统手法上进行的微创新,且局限于垂直领域,不过做出新的尝试的开发企业已经出现,且取得不错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