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口电商中国政府采购走到阳光下 新电商机会
易模型、模块的临检等,来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 事实上,不仅仅是京东,意图在采购工程网络平台搭建好后分一杯羹的,还有国美、苏宁。在技术层面,如何实现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和云计算、大数据实现流程的优化和透明也是一个富有挑战力的课题。“公共采购电商化诚然会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增强公共采购的透明性,但是公共采购完全电商化,也会引发政府部门的相对排斥。”吕本富教授分析道,没有政府愿意将公共利益随便交给电商。公共采购中所涉及的繁琐的报销制度,也不一定能够全部通过电商平台来完成。但同时,政府作为公共机构,也不适合拥有自己的卖场。 割裂的采购 政府采购在中国法律体制上就有先天的割裂性。此前,政府采购是分为两个法来监管的。一个是《中国招投标法》,另一个是《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法》。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80年代中国引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开始采用招标方式做基础设备建设项目。 为规范招投标程序,中国借鉴了国外的政府采购法关于招投标的条款,颁布了《中国招投标法》。但是这部法律只是根据中国招投标实践起草而成,并没有规定规范政府职能,也没有涉及政府采购的概念。于是《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法》而后诞生。相比外国的一部统一的《政府采购法》,中国的两部法律体制显得“别具一格”。两项分割的法律制度也为政府采购统一性带来了阻力。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说:“这两种途径使得中国无法形成统一的公共采购行业和市场,地方垄断部门分割严重。”此外,中国的采购法还不能与外国的采购法相容,也没有统一的采购法来融合大陆与港澳台的公共采购。 尽管也有《中国政府采购法》开始施行,但政府采购市场已经分散。“没有统一的公共采购行业市场,信息就是一座孤岛,公共采购的透明化和阳光化也只能是美好的想象”。吕本富如是说。 贾康则认为,没有法律制度的跟进,政府采购还将面临着制度的约束。只有制度的不断创新才能够释放政府采购中的市场潜力。同时在市场采购流程究竟如何来进行有效监督,维持政府集中采购中的正义与公平,不是轻而易举能够解决的。光靠技术不能完整生成采购所需要的全部阳光。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副会长陈建国则表示,中国要想在2020年前加入国际采购组织,就必须有成熟的公共采购机制相匹配。面对这个挑战和机遇,中国的政府采购必须依靠法治社会的建立。“建立一个法治社会对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