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迎来超国民待遇 利好政策再加码

4月28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5月7日国务院发表《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5月12日,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这些文件不光在税收调节、通关、检验检疫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物流、融资、保险等产业配套服务上亦做出了部署,可谓力度空前。   在这之后,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商务部等职能部门均提出了具体举措。例如海关总署提出365天24小时无休作业,还设下了货到海关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的通关时限要求。5月14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其中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质量追溯体系,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备案管理等内容尤其引人关注。商务部则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中,提出在两年内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具体到了产业链条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有业内人士戏称,政策这么好还不好好干,就只能怪自己了。那么这些政策对跨境电商企业而言意味着什么?如何能乘着政策红利起飞呢?   利好加码   国家层面对跨境电商支持力度的加大,大背景是目前经济正在向扩大内需转型传统外贸萎靡不振,跨境电商在激发国内消费潜力和提振外贸上作用逐渐显现。不过,近期国家层面出台的扶持政策并非完全为跨境电商定制,而是针对电子商务、外贸等行业的政策调整。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七点举措为例,除第五点专门讲述“新型贸易方式”之外,其余各条均是针对整个外贸行业。综合来看,此次国家层面密集出台政策,对跨境电商而言是很大的利好。最直接的是在税费上的利好,《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提出“对于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与现在各地已经出台的各类优惠政策叠加在一起,跨境电商企业有望享受较明显的“超国民”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的多项政策都对跨境电商的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给予了不少的关注。在《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中,大量的篇幅提到企业融资渠道。《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出要“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强其通关、物流、退税、金融、保险等综合服务能力”。这在以往的政策中并未提及过。   不过在某些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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