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从事网络游戏运营 被处1万元罚款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8月1日生效以来,温州市首张罚单9月13日开出,一家擅自从事网络游戏运营的公司被处1万元罚款。 据了解,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接到有关举报,一家网络游戏公司违反《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无证经营。8月4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在市区一网吧进行现场取证。调查发现,违规公司为苍南某游戏开发公司,旗下开办了游戏网站、音乐网站和电影网站,在没有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在随后的查处中,执法人员没收公司虚拟货币充值卡的违法所得,并罚款1万元。办案人员表示,网游公司没有取得许可证,就如同餐馆没有经营许可证一样,缺乏监督,违规的操作空间很大。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吴玉华说,随着网络游戏违规的类型不断拓展,执法部门将对类似的案件加大检查、处罚力度,进而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维护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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