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新型政府监管模式论坛举行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基础法学教研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互联网+’时代新型政府监管模式论坛”召开。本次论坛邀请了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百度公共政策研究院和百度政策研究部的多名专家学者就论坛主题进行共同探讨。

  据悉,本次论坛共分为三个单元:第一单元是网络平台经济的组织和运行机理,第二单元是网络平台经济监管的新思路,第三单元是网络平台经济下的法律变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辉教授主持此次论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基础法学教研中心主任张志铭教授发表了致辞。张志铭教授首先对基础法学教研中心的情况和论坛主题进行了简要介绍。他指出,交通部出台 的互联网预约出租车的征求意见稿,即《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从合法性、合理性方面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指引,但从需求角度和出行便利的角度讲,现有的出租车管理方式确实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论坛第一单元分别由北京大学教授湛中乐、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刘振国、北京理工大学网络法研究所执行所长孟兆平进行发言。

  孟兆平所长从平台角度和交通部有关专车的管理规定出发,阐述了行政机关对于平台所附加的监管责任和这种平台责任对于整个平台经济发展的影响。他指出,电子商务法最基本的原则是促进发展,规范秩序,维护权益。其次,政府也应当采取一定措施,比如开放数据,保证平台实名制交易。孟兆平所长还表示,交通部本次颁布的管理规定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精神。交通部规章中所确定的“事前监管,人车转入”的监管模式,存在着消费者权益受损,平台作弊等问题。

  论坛第二单元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周艾燕、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博士后周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熊丙万进行发言。

  论坛第三单元分别由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龑进行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副教授指出,征求意见稿里对专车的规制可能时机过早,之前提及的战略性模糊可能是一种比较好的处理办法。最后,朱巍副主任就有关平台责任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认为政府应当把平台责任明确写到新规之中。(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文/张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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