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告别“一张身份证即可开网店”时代
日前,连云港市开发区猴嘴街道市民宋成星高兴地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猴嘴分局审批大厅领到我市第一张淘宝网店营业执照。而在之前,海州区市场监管局花果山分局为宁儿美妆用品店经营者仲冬宁颁发了我市首张微店营业执照。这标志着1月1日开始实行的《电子商务法》在我市有了回应,广大电商须像所有线下经营者一样,办理营业执照,走完工商税务流程,以一张个人身份证就能随时开一家店铺经营的“避税红利时代”结束了。 近年来,我市工商部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全省流程最短、手续最简、效率最高的行政审批环境,有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今年起实行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其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 “连日来,前来咨询办理网店执照的人很多。”海州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近期经常有市民就“如何办理电商营业执照”到办照窗口咨询。对于如何办理,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电子商务经营者要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除可以使用常住地登记为住所,还可以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即相关平台网站)登记。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只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会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 工作人员提醒,办证要带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附一英寸或二英寸照片)、申请人身份证明、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承诺书。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的电子商务平台出具。 目前电商经营范围可涉及大部分普通个体户经营范围,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经营者也无需担心办照难的问题,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来即办,轻松拿证。(来源:连云港日报 文/王文 徐海慧 杨波 李海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