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七大措施务实扶持电子商务发展
一是以奖代补扶持平台建设。鼓励企业自主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平台网络年交易额突破5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平台建设奖励补助。 二是实施租金补贴引导电商入园。对入驻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孵化园)的涉农、传统、基础网销产品经营、跨境等电商及配套服务企业所需办公用房实行租金梯度补贴,连续补助3年,即:第一年补助100%,第二年补助80%,第三年补助50%。 三是支持电商做大业绩。对 县内电商企业销售本县原产地产品且网络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0万、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 一次性奖励。对县内电商企业销售非本县原产地产品的且网络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0万、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别按1万元、3万元、5 万元、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是支持拓宽电商融资渠道。支持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对入驻电子商务众 创空间(孵化园)的电商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对入园电商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由县财政每年初对上年度发生的利息(以银行结息凭证为准)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 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给予贴息,单个企业累计享受贴息3年,每年贴息总额最高为10万元。 五是支持打造创客聚集高地。支持电商人才培训,对电商企业吸纳应届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通过定向就业培训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2000元/人的培训补贴。电商企业上年度电商营业规模500—1000万元的每年最多申请10人,1000万—1亿元的20人,1—10亿元的30人,10亿元以上的40人。 六是支持完善电商配套体系。鼓励企业建设符合电子商务规划的公共仓储配送体系,实际用于电商仓储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为本县10家以上电商企业开展仓储配送服务的,给予三年期的政策性奖励,其中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15万元、第三年25万元。 七是支持个体网店发展。对个人开设的中小网店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且年交易业务达1000笔以上、交易额达10万元以上,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来源:重庆市财政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