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将在9月公布快递等级评定细则
昨日,国家邮政局公布《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邵钟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将于9月公布,届时将可以进行首轮评定。 据了解,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由企业规模评定和服务评定两部分组成。规模评定分为A、B、C、D四等,服务评定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四级。其中,五星级企业的服务应保证,在本品牌网络内,重点城市间的快件全程时限为72小时,准时率在95%以上,品牌自营网点在省会、直辖市的覆盖范围达到100%,并且每百万件快件中,用户的有效申诉应在10件以下。 邵钟林表示,在即将出台的评定细则中,还会对规模评定进行进一步划分。他进一步表示,目前国内并没有顶级的快递企业,《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是快递企业“跳一跳才能碰到的”,希望以此来鼓励国内快递企业进一步发展。 记者注意到,《管理办法》将自营网络覆盖范围作为快递企业规模评定的3个主要因素之一。邵钟林表示,支持快递企业向自营方向发展,主要因为快递是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行业,而加盟模式不容易管控,存在利益诉求多元化等问题。但是,发展自营模式的企业面临着网络覆盖较慢、资金需求大等困难。 据悉,快递企业等级评定不收取费用,评定经过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外公示和公告评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等级评定证书和牌匾。另外,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有效期为三年,对于没有持续符合相关等级评定标准的企业,可调整和变更其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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