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内鬼”调包手机案已出判决

 

  原北京京东世纪商贸有限公司手机送检员吴某,勾结无业人员雷某共同侵占公司客户送检返修的手机31部。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吴某原是京东公司手机送检员。2010年8月,吴某在中关村送货途中结识被告人雷某。经雷某提议,二人预谋利用吴某负责送修京东公司客户返修手机的职务便利,采用以旧手机冒充新手机入库的手段,侵占公司货物。同年9月至11月,被告人吴某多次利用雷某提供的同型号二手手机,调换其从厂家客服中心取回的新手机,共计侵占被害单位诺基亚N97、N86等型号手机共计31部。经鉴定,赃物共计价值89309元。吴某将新手机交与被告人雷某处理,并将旧手机入库。

  去年11月8日,京东公司发现库存不符后找吴某进行调查,吴某随即承认侵占公司货物的事实并被公司相关人员带到派出所。同日,吴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雷某。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吴某、雷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退赔部分赃款。吴某的家属代其退赔赃款2万元,雷某的家属代其退赔赃款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雷某经预谋,利用吴某担任公司手机送检员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货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吴某在接受单位调查时即主动承认犯罪事实,且在单位相关人员将其扭送至派出所时无抗拒行为,可视为自动投案,可认定为自首,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表现,且其家属已代其退赔部分赃款,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雷某到案后及庭审过程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其家属已代其退赔部分赃款,亦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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