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日前,广州开发区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萝岗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萝岗区将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给予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扶持辖区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最高可获100万奖励
办法规定,对经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经贸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萝岗区分别按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为降低电子商务企业的运营成本,萝岗区对当年度开具自印发票在2000万张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支付发票工本费的30%且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对在本区内租赁物业作为自用办公场所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当年度租金的30%且不超过每月每平方米12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为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经企业事先申请,萝岗区将对参加境内外电子商务产业专业展会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当年度实际交纳的展位使用费的50%且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每年一次性补贴。
此外,采购区内制造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并进行销售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销售区内制造业企业生产产品的金额(不包括关联企业间的产品购销)给予一定的扶持。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补贴50万元,年销售额超过2亿元的补贴100万元,年销售额超过3亿元以上的补贴150万元。
区内三大电商同比增速45%
据萝岗区经济发展局统计,近年来,萝岗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迅速,京东下属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广州苏宁云商物流有限公司、广州钢铁交易中心等三大电子商务企业今年均保持了持续高速发展的势头,同比增速在45%以上。
据悉,广州市经贸委把萝岗区相关区域纳入了全市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集聚区总体规划布局。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集聚区总体规划布局的意见》,新黄埔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规划布局为:“黄埔、萝岗区选址丰乐路—状元谷—云埔—开发区东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的产业带,规划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该规划布局将更好地引导电子商务产业形成集聚效应。(来源:信息时报 文/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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