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发展让青少年远离网络的诱惑

  ■未成年人上网人数日益增多,并向低龄化发展

  ■未成年人互联网有效利用率低

  ■对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缺乏有效引导

  广东

  要大力鼓励、支持社会的研发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发设计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富有时代气息、反映民族精神、凸显人生价值的“红色”和“绿色”网游,让青少年在游戏中开阔眼界、获得知识、受到教育。要开放更多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阵地,如图书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培养青少年广泛的兴趣爱好,丰富青少年的节假日和课余文化生活,避免青少年沉迷于网络当中。

  湖北

  建议省人民政府建立政府“未成年人绿色上网专项基金”,支持、资助和奖励“绿色网吧”,组织开发防网络沉迷系统。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32条的规定,在社区、学校以及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开放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场所,有关方面应当加大对现有未成年人上网服务场所的支持力度。

  吉林

  建议加快建立一批受青少年欢迎、符合青少年需求的专门网站。积极发挥这些网站的主导作用和示范作用,用正确、积极、健康的内容占领网络阵地,挤压不良信息的空间。建议政府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教育、共青团等部门统筹规划,建立专门为中小学生服务的安全放心教育网站,为不同年龄的中小学生提供包括道德教育、科技知识、休闲游戏等内容丰富的信息服务。

  江苏

  建议大力发展社区公益性的青少年上网场所。近年来,我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大幅度增加,不少城市一般家庭暂时也不具备上网条件,网吧又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这部分青少年上网存在困难,而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已离不开互联网,也迫切需要让青少年从小学习互联网知识。建议借鉴苏南部分地区的经验,从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专项经费中给予基层更多的支持,逐步在社区普遍建立公益性的青少年上网场所,开展青少年网络知识培训和网络安全教育,更好地满足青少年的上网需求。

  江西

  建议全省中小学校上网服务设施对本校中小学生免费开放,由本级财政补贴学校成本损耗;各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设立的上网服务场所,全天对青少年优惠开放,由物价部门核定收取适当的成本费,文化、工商、公安、电信部门在审批、接入等环节予以免税费支持;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给予立项,省财政厅给予划拨专项经费,或吸纳社会资金参与,选择人员密集、有条件的社区建设一批公益性“绿色网吧”;税务、工商、电信等有关部门对“绿色网吧”在税收、工商管理费、光纤接入费等方面提供减免政策,以降低青少年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的成本。

  青海

  目前,我省各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的网络教室和计算机教室,由于设施场地有限、资金技术投入不足等原因,远远不能满足青少年上网的实际需要。青少年在节假日没有适合上网的地点和环境,使得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屡禁不止,青少年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建议加大对我省农村、牧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和资金技术的投入,在农牧区新建、改建、联建一批青少年上网服务场所,加强对师资力量的培训和建设,努力提高农牧区特别是少数民族青少年的网络知识水平,避免城市、农村、牧区青少年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

  上海

  建议公立学校要提高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互联网教育工作的关注度,改善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条件,通过上级拨款、社会捐赠等方式,修建电脑教室,增加电脑数量,确保学生能正常、系统地学习使用计算机。增强师资力量,普遍开设计算机课程,确保有专人教授计算机知识,引导学生健康上网。加强“社区信息苑”建设,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

  回音壁

  长春市人大代表姚淑清:“政府要牵头加大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公益场所建设,多组织一些有益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让青少年远离网络的诱惑。”

  


分享到: 微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