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事件的背后闪现了美国政治需求

限制到互联网自由的具体内容。

  胡延平:互联网的主权不容侵犯 互联网是有国界的

  (中国互联网研究专家互联网数据中心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应该是发展和规范并重,以规范促进发展,在发展中规范。互联网的开放与自由,应该以主权国家的安全为前提,以法制化国家的社会管理准则为基础,互联网的管理,与主权国家对国内事务的管理,应该遵循同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互联网的主权,也不容侵犯,互联网是有国界的。

  周庆山:应既推进产业发展和市场的自由竞争 同时又建立良好秩序从而对互联网进行科学化管理

  (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 《今日观察》特约评论员)

  我们国家的互联网监管,实际上是寻求一个自由和规范的平衡,疏堵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应该说存在着一个矛盾,就是有可能会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问题。目前就需要寻求一个符合网络技术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科学管理模式,这样一个模式应该说,从国际范围来看,它都还不完善和健全,我们国家现在也希望既能够推进产业的发展和市场的自由竞争,同时能够建立一个良好的秩序,对互联网进行科学化的管理。

  张鸿:网络自由必须尊重主权国家管理自己国家互联网的自由

  (《今日观察》评论员)

  现在流行一个词是跨界,意思就是既能做这件事情,也能做那件事情。但在互联网的范畴,有两个界是不能跨的,第一是商业和政治的界,如果是一个互联网公司的经营问题,那它不是政治问题,如果是受到了黑客攻击,那也就是个互联网安全问题,也不是个政治问题,我们不要试图用政治来解决商业的问题,也不要试图用商业来解决政治的问题,这个边界一定要划清。第二是国与国的国界,每一个国家的国情不同,法律也不同,我们不要轻易地把手伸到另外一个国家去,说某国的法律是不符合逻辑的,需要修改。如果我们谈到的是网络自由,那么就有一个基本的自由,就是必须尊重一个主权国家管理自己国家互联网的自由。

  霍德明:美国对信息自由实行双重标准

  (《今日观察》评论员)

  我觉得在互联网的管理上,美国已经在推行一种双重的标准了,它在本国的互联网法律上的管理,就有很多和其他国家不一样的地方,美国这种宽以待己,严以待人的原则这次又用于对中国的指责,这实际上是美国把双重标准加到中国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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